招标
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发包公告
金额
190.6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0746
预算金额190.69万元
招标公司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卜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钿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 | ||
1.标题: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 5.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074 6.建设地点:嵊州市下王镇梅坑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1906946.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暂列金额 34303.74元,材料暂估价2452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25000元,不作下浮。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120日历日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竞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动态“合格”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人只能受一家企业委托,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下浮率为5%(含)-15%(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放入摇号箱。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4)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副楼二楼,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户 名: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账 号:85090078801400000070。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退还竞包保证金,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7.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副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卜工 联系电话:0575-83331251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钿 联系电话:0575-83330176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均为原件)收据复印件(盖章)参加发包会议。 2.其他要求: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3.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发包人: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28 0:00:00 | ||
附件下载:
2023年村(社区)示范型“四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下王镇梅坑村.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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