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玉兰 0315-282940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印杰、刘月香、田秀茹(项目负责人) 0315-2060006
采购预算金额:15153169.18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023 年市区主要道路便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建设地址:唐山市;
3.对市区主要道路便道设施进行海绵化改造提升,主要包含道路红线内、外便道改造提升;人行道路面拆除;新建海绵化透水便道路面;部分破损出入口改造;检查井圈、井盖更换;路缘石及其它附属改造更新等。其中:四条景观大道(新华道、北新道、长宁道、建设路)道路红线外至商业门前便道设施改造15660㎡,出入口沥青路面改造801㎡,新增路缘石2776m,以及混凝土抹面处理、台阶修复、施划停车位标线等;朝阳道(建设路-龙泽路)道路红线内外便道设施改造4708㎡,以及交通信号灯、苗木移栽、拆除新建台阶等;长宁道(建设路-龙泽路)两侧红线内和北新道红线内便道改造24517㎡,出入口沥青路面改造344㎡,以及新增路缘石、施划停车位标线等,合同估算价:15153169.18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朝阳道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受理电话:0315-2513320,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7-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7-1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09:30
开标时间:2023-07-26 09:30
开标地点:惠招标
供货时间:30 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73333055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