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坤源公司2024年度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及套筒采购项目
金额
1999.9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fcgz202401
预算金额1999.98万元
招标公司晋江市坤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595-280965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坤源公司2024年度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及套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坤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坤源公司2024年度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及套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FJYFCGZ202401
二、项目名称:坤源公司2024年度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及套筒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9999885.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999885.0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报名:
1报名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报名(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报名(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方式:至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按约定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3、未按约定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3、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本章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公告期限
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
十、采购人:晋江市坤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267号3幢1801室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电话:0595-88011003
十一.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可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质疑、投诉范本。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出具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时间)
十三、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2)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附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65425600000032 |
特 别 提 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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