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0-2024-028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黄塘村65型轮胎式、60型履带式挖掘机承包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20(5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10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11日10:00至2024年4月11日10:3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黄塘村65型轮胎式、60型履带式挖掘机承包经营权,数量2台,租期5年,起租价40000元/年,竞租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质量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意向竞租人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赁标的的使用范围仅限于马鞍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若委托人发现竞得人私自转运标的超出规定范围,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设备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经济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租金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以实际交付为准,新旧及使用情况不做调整租金、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4、租赁期间,竞得人仅对标的享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进行抵押或转租,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竞得人自身管理使用不善,致使标的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竞得人须按照购置年限的折旧价额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5、租赁期间,因租赁标的所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作业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日常保养、维修、保险(不低于300万第三方责任险和交强险)、安全事故赔偿金等,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标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标的因上述行为被相关部门扣押、没收、罚款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由竞得人支付。 7、标的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9、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2、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 标的:黄塘村65型轮胎式、60型履带式挖掘机承包经营权 ①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17616; ②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3539; ③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79765437434; ④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10267716366600009824; ⑤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311。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招租佣金为五年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竞得人须在竞得标的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承租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招租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招租竞价会将于2024年4月11日10:00,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租保证金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3、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当场与代理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竞得人所签署的文件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⑥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2340506MF14027942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甘怀强 |
联系电话 |
0555-6920001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0555-2222104 15805558893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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