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3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wz-ygs-2024-501
预算金额53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JWZ-YGS-2024-50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第九合同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我项目承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图设计第9标段,路线全长27.78km,合同金额约5.3亿元。线路位于锦州市凌海市和盘锦市。采用原有双侧六车道拓宽的方式,扩建为整体式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5.0m,设计速度120km/h。项目主要负责主线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主线旧路病害处理,总合同工期5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施工。路面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路面施工39个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 5 16 24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5.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5.3.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
5.3.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5 22 日上午 10 2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 5 22 10 : 20 时(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俊 联系电话:15956508867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中铁四局项目部)

9.2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联系人:宋俊 联系电话:15956508867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中铁四局项目部)

9.3 招标业务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0551-82574808




二〇二四年五月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二选一)

投标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万元)

1

级配碎石

SWHHL-01


13700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8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稳定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1台稳定土拌合站800t/h,装载机5台,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土地租赁、购置合同;设备租赁、购置合同、场地环评手续等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稳定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生产厂具备10万吨及以上备料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中大型基建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三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未因执行案件、破产重整等原因导致财产被冻结,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或“分级管理名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该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物资仅为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购。不含摊铺碾压施工。

10

10

水泥稳定碎石

138000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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