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40912fjsz09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琳0431-815015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鑫诺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雨130797916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
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
2.2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95。
2.3项目建设规模:单项工程费400万元(不含)以下的长 春 汽 开 区 财 政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临时占用恢复绿地工程、应急零星工程等施工任务(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建设规模最终以单项工程实际发生为准。
2.4计划工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每个标段选择一家施工单位,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绿化提升工程(包含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维护等。
2.6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招标人不承诺中标项目服务期内均能实施。
2.8.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项目编号:CCS20240912FJSZ09001001。
2.8.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二标段,项目编号:CCS20240912FJSZ09001002。
2.8.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三标段,项目编号:CCS20240912FJSZ090010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8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3.13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 各 类 形 式的资质挂靠。
3.14投标单位可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但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10 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 标 候 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 候 选 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 标 候 选 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林琳
    联系方式:0431-815015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鑫诺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联系人:高雨
    联系方式:13079 79 163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501522
    10、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40912FJSZ09001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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