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煤七十二公司新疆将二号露天煤矿产品仓工程汽车式起重机租赁采购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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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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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将二号露天煤矿产品仓工程工程。
二.询价编号:SBSQ-WASB-2023-00001
三.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规格型号 | 需求车辆单位 | 需求车辆数量 | 租赁时间单位 | 租赁 时间 | 租赁含税单价(元/台·小时) | 税率 | 租赁含 税金额 |
1 | 汽车式起重机 | 25T | 台 | 1 | 小时 | 2000 | |||
2 | 汽车式起重机 | 50T | 台 | 1 | 小时 | 2000 | |||
3 | 汽车式起重机 | 80T | 台 | 1 | 小时 | 400 | |||
合计 | |||||||||
合计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合同执行 %税率,不含税价款为 元,税金 元,价税合计 元。 |
A、上述标的所列单价为含税单价,被认为包括但不限于(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设备的租金、使用费、维修费、折旧费、进退场及运输费、动(电)力燃料消耗费、润滑油料费用、保险费、配合费用、不可抗力损失费;乙方应获利润、应纳增值税税金、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费;场外运输机械引起相关部门的罚款或由于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引起的费用,因租期服务、市场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乙方日常维修费、维护保养费、辅助材料费用、配件更换费用;包括设备操作人员等乙方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食宿等费用;以及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些其他费用。上述单价在租赁期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政策、规范、物价、工程量、施工方案等因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B、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设备是以小时计费的租赁设备,实际工作时间不足或超出 1 小时按照(元/台*小时)/ 60分钟 *实际操作分钟计算租赁费。具体的实际租赁期限,以现场授权代表根据现场开具的任务单资料,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本次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价采购为一个标段。
四、设备租赁地点:新疆将二号露天煤矿产品仓工程项目部。
五.设备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现场需要甲方手机等通信设备发出信息通知或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六.付款:甲、乙双方于每月 10日对上月的租赁费用进行对账,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到结算总额的 80 %,剩余 20 %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但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设备租赁费用支付将相应顺延(无息)。
七.质量要求:乙方出租设备机械必须保证工况完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技术性能完备、各种证照齐全、随机资料完整且符合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与甲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满足甲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自有设备。
八.询价公告方式:在http://jianan.chinacoal.com(中煤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http://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告。
九.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自询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单位可以在http://jianan.chinacoal.com(中煤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的采购公告-物资采购公告处下载询价文件,也可以在http://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通过报名后下载询价文件。
十.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方式及审查方式:
1、报价单位要有特种设备资质,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且人证合一。
2、报价单位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
3、报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
4、报价单位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网上进行报名,报价单位参与询价的询价物资应在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报价单位应确保企业信息及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5、新供应商可以自行注册选择准入单位“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待准入预审通过后进行报名。
6、询价人对已报名的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企业信息、资质文件以及关联企业进行审查。
十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任命 (手机号码: )为驻现场授权代表,代表甲方行使项目管理权。甲方现场授权代表必须由甲方书面授权方可行使相关权利,合同、协议的签署权限均归甲方公司所有,甲方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未经过甲方授权私自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对甲方无约束力。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保证道路畅通、灯光照明以便设备的进出场运输及正常作业。
4、 甲方可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在乙方能适应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加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另请设备施工并在向乙方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十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任命 (手机号码: )为驻现场代表。乙方现场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和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现场代表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一切往来函件必须由乙方现场代表签收,若甲方发文后24小时内不签收或者拒绝签收且未提供甲方认可的合理依据,视为乙方已签收且同意函件内容。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性能满足机械本身要求,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符合交管部门的要求标准,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无偿更换正常运转的,符合交管部门要求标准的机械设备。
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方拨款不及时、甲方资金出现困难等,均不会发生停工、索赔、聚众滋事、员工向甲方追讨工资等现象,或向业主方、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并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现象,若发生此类事件,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事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10000 元/次,此金额可直接从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提前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核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操作人员的有效上岗证书(人证合一)以及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并保证设备安全性能、技术参数等符合行业规定要求;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6、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设备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积极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设备维修或其它原因退场时,乙方需提供不低于原型号的设备予以替代,结算时与被替代的设备视为同一台设备。
7、设备用于项目材料或其他物品运输时,甲方对租赁设备的使用进行统一调度,作业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所派驾驶员负责。在施工作业中因驾驶员出现操作技术不当,违规操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如乙方因作业人员不及时到位延误操作,导致的停工、误工,造成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无偿提供对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安全责任
1、甲方作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配合甲方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若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维修人员的安全,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坚持实施设备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满足施工作业的和甲方管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低于甲方的防护用品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绳)、绝缘手套、绝缘鞋、防穿刺鞋、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如该人员未佩戴劳保用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财产损失。
4、乙方应时刻关注检查出租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维修、整改、更换,甲方随时对乙方机械设备检查,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其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整改的,乙方应及时按要求维修、更换、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财产损失。
5、乙方新入场施工作业人员应到甲方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由甲方办理入场手续后,方可入场施工作业。未受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该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熟练的维修、操作人员,且其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体检报告”等证件,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施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性能满足机械本身要求,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符合交管部门的要求标准,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乙方未按要求更换设备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机械设备进场并使用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四.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网进行网上报价,价格含税、含运杂费等;在报价书的说明处注明是否满足询价文件汽车式起重机租赁的要求,注明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付款方式及要求,注明是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十五.报价时间:2023年03月10日上午8:00:时起至03月15日上午10:00时止。
十六.报价揭示方式: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系统揭示。
十七.揭示地点:中煤七十二公司新疆将军二号露天煤矿工程项目部。
十八.揭示时间:2023年03月15日上午10:10时,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十九.评审: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议确认,原则上最低价中标。
二十.合同签订:
1、合同采用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见附件汽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合同)
2、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于3-5个工作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十一.询价单位联系人:宋大强:18605573599 孔方成:18223227009
中煤七十二公司新疆将军二号露天煤矿工程项目部
2023年03月09日
中煤七十二公司新疆将二号露天煤矿产品仓工程汽车式起重机租赁采购询价文件.doc
设备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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