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乌海宝琪炭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约720m2。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6.896246082°,北纬39.867968980°;本次新建一套年产1200吨的可切换生产2种产品(200-210℃的包覆沥青和150-170℃的特种石墨沥青)生产线装置。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6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40418Yt6NF。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40418Yt6NF。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联系方式:18647325234。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部长 联系电话:18647325234
建设单位: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18日
作者(189****637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18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