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212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876-282882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30
公告正文
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我要投标

发布时间 2022060809

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212

项目名称: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地址:文山市

预算金额:157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157万元/年

采购需求:(1)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填埋场进行长期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内容为运行砷渣安全填埋场生产线运营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负责配套化验设施、现场安全巡查、渗滤液处理达标回用、做好设备及基础设施维护与大修,做好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物的检测与监控、安全与环保管理、应急处置、厂区绿化维护等工作,以保障渗滤液的安全回渗;

(2)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填埋场整体安全。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承包方确保渗滤液每月检测一次,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物每个季度检测一次,并达到服务质量要求;

(4)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限内(即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环境影响事件(废水处理不达标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2年的维运工作(预计处理量按90m3/d,运行365天计算;1年后必须达到甲方考核要求,方可续签第2年,否则取消第2年的维运工作,重新采购)

服务质量:废水处理运营规模最大按90m3/d进行管理维护(即32850吨/年),保证系统出水稳定到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整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3.2企业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维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2)项目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近半年网上可查询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目维运过程中不允许更换,且须长驻维运现场(常驻维运现场是指每月驻维运现场时间不少于28天)。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争得采购人的同意、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不更换承诺)

3.4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维运期间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长驻维运现场(常驻维运现场是指每月驻维运现场时间不少于28天)。(提供相关承诺,并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可查询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5维运人员要求:

①项目维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少于4人,要求专业配备齐全符合本项目需求。

②常驻维运现场的维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常驻维运现场是指拟派人员每月驻维运现场时间不少于28天),建设单位具有监督审查的权利(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书中应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拟派项目维运人员不允许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维运人员的,须向项目业主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业主方同意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且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更换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约定人员,并能满足现场需求。(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书中应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3.6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7信誉要求:

(1)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裁判文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该项可不提供);

(3)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注: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维运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4.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时限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0876-218988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1)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①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②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③保证保险:A.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B.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C.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的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522

联系电话:民丰银行:0876-8882062;市交易中心:0876-3037966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5)请各投标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进行保证金确认,以便于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6.2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城乡建设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新平街道里布嘎社区和谐路3号

联系方式:0876-2198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世外桃源小区芙蓉阁30-2号

联系方式:0876-282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76-2828826

2022年06月07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2-06-07 17:12:5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pdf2022-06-07 17:18:23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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