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3-04-01-9359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东风西路26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引入“新能源、新科技、新体验”等业态,构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时尚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化都市产业标杆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305平方米(约210亩),用地性质M1,原有建筑面积85,391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2,057平方米,项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280,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4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42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7,746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91,286平方米,新建产业大楼(A-D四栋)建筑面积146,4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室40,420平方米及连廊2,57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发建设,一阶段总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4万平方米,其地块内包含主厂房组团(用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滨江组团(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692平方米)、煤棚组团(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产业大楼AB栋组团(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2万平方米)、办公楼组团(用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39平方米);二阶段(产业大楼CD栋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其他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咨询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建设期工程和工程服务类合同全部结算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17.955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投资额10亿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注: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业绩时间及投资额均以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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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投资额10亿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注: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业绩时间及投资额均以合同为准】。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138812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萧工、朱工 | 联系电话 | 020-8197706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138812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