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省规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望城区8个街镇及有关县道的农村公路交安设施完善,主线全长697.801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栏工程141410.00m、道口标柱7326根、标志牌4308块、标线16815.30㎡、轮廓标11787个以及其他工程等。
二、相关标准:
1.监理工作的开展须按照国家、省、市、区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本工程监理服务人员要求提供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三、技术规格:
1.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3.工程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蓝天保卫战等相关要求。
4.采购项目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2.监理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
3.监理工作应按照确保质量、进度,降低项目预算、合同管理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的原则进行。总监理工程师要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报采购人有关部门备案,各监理人员严格按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4.主要监理人员应常驻现场并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提前14天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经委托人的同意后更换,继任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原监理人员。监理人员请假须取得委托人同意,请假时间超过3天中标人须另委派合适监理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替补并不得影响项目建设。
5.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及专业角度向采购人提供可行性咨询意见,为保证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监理单位应站在国家和采购人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咨询服务。
6.配合采购人做好结算审计工作。
7.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收受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5)不泄漏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6)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监理人员违背以上执业规定的,甲方可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
按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合同价的70%,最终结算金额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审定为准。
1.3 本次监理服务采购预算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监理人员的劳务费、间接成本、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外,另须签订廉政合同,具体详见附件。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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