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出租招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825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春铁物流集团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韩经理18202421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出租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ZTSYJCGS2023-0825
1.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1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长春春铁物流集团限责任公司
咨询人:刘洋
联系方式:13943180809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18202421899
邮箱:43866547@qq.com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到账确认:024-62080702
2.招商项目:
2.1立项情况: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对外租赁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2.1.1车位地址:5个项目都位于长春市宽城区;
2.1.2车位编号:无;
2.1.3车位名称:沈铁盛华庭小区479个,沈铁新苑小区359个,沈铁北部湾小区150个,春铁新城小区130个,沈铁东郡小区61个,共计1179个。
2.1.4楼 层:无;
2.1.5面 积:63975.83平方米;
2.1.6地理位置:5个项目都位于长春市宽城区;
2.1.7租赁期限:3年;
2.1.8年租金底价:租金底价为85万元/年(含税,税率为5%),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上涨2%;
2.1.9经营项目:停车服务;
2.1.10租金结算:季度缴,上打租,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缴纳,第二次租金在本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之内缴纳。
2.1.11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为租金的10%,即9万元,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随同第一次租金同时一次性缴纳,在合同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退返。
2.1.12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无
2.1.13消防手续办理:消防设施齐全,如需新增投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否;
2.1.14电力增容情况:暂不需要电力增容,如后续经营需要电力增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1.15基于车位使用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2.1.16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正常营销车位,双方核准出售或抵账的车位数,出租方按照实际影响承租方实际租赁的天数相应核减承租方租金,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1.17车位租赁合同参照国铁集团车位(场地)租赁合同模板,并将上述约定纳入招商文件和合同,作为主要约定条款。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因竞商人个人原因掌握项目情况不全面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联系人:王波,电话:043186122588。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租赁用途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
2.2资金来源:车位整体打包出租竞商,无资金投入。
2.3预算金额:85万元/年(含税,税率为5%)。
竞商底价:租金底价为85万元/年,税率为5%,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
2.4立项时间:2023年10月9日。
2.5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 10月11日。
2.6 转租是否要求:不允许转租。
2.7是否允许拆包竞商:否。
3.公开竞商依据
2023年10月8日局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附会议纪要)
4.公开竞商项目概述
本项目: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对外租赁经营
5.公开招商方式选择
5.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以采用谈判方式招商,确定中商候选人。
5.2报名的商家2家及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报价步长5000元),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中商人。
6. 资格条件、商务条款即合同文本
6.1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
6.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6.1.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商务条款
6.2.1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6.2.2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6.2.2.1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6.2.2.2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一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6.2.2.3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以上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6.2.3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2.4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2.5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
6.2.6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备查。
6.2.7竞商人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
6.2.8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6.2.9竞商保证金按年租金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扣除服务费后退还。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10%收取,合同签订后与首次租金一并缴纳,汇入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按期腾退承租车位、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专户信息:
户 名: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胜利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4200221009200049331
联系人:王波 电话:043186122588
7.招商议程安排:
7.1购买招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时,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7.2本项目招商文件标书款(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款,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
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报名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不接受个人汇款。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户 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02209249050332
邮箱: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00邮箱
联系人:刘子佳
电话:15004003177
7.3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zs.95306.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竞商单位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未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成功者,将无法参加此项目。
7.4竞商文件递交时间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所101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时。
7.5首次竞商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时。
8.特别提示:
8.1文件编制过程中,请注意法人签字及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遗漏可能导致竞商文件被否决。
8.2竞商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竞商保证金提交至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有权不予受理。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3年10月25日
招商编号:ZTSYJCGS2023-0825
1.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1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长春春铁物流集团限责任公司
咨询人:刘洋
联系方式:13943180809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18202421899
邮箱:43866547@qq.com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到账确认:024-62080702
2.招商项目:
2.1立项情况: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对外租赁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2.1.1车位地址:5个项目都位于长春市宽城区;
2.1.2车位编号:无;
2.1.3车位名称:沈铁盛华庭小区479个,沈铁新苑小区359个,沈铁北部湾小区150个,春铁新城小区130个,沈铁东郡小区61个,共计1179个。
2.1.4楼 层:无;
2.1.5面 积:63975.83平方米;
2.1.6地理位置:5个项目都位于长春市宽城区;
2.1.7租赁期限:3年;
2.1.8年租金底价:租金底价为85万元/年(含税,税率为5%),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上涨2%;
2.1.9经营项目:停车服务;
2.1.10租金结算:季度缴,上打租,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缴纳,第二次租金在本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之内缴纳。
2.1.11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为租金的10%,即9万元,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随同第一次租金同时一次性缴纳,在合同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退返。
2.1.12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无
2.1.13消防手续办理:消防设施齐全,如需新增投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否;
2.1.14电力增容情况:暂不需要电力增容,如后续经营需要电力增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1.15基于车位使用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2.1.16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正常营销车位,双方核准出售或抵账的车位数,出租方按照实际影响承租方实际租赁的天数相应核减承租方租金,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1.17车位租赁合同参照国铁集团车位(场地)租赁合同模板,并将上述约定纳入招商文件和合同,作为主要约定条款。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因竞商人个人原因掌握项目情况不全面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联系人:王波,电话:043186122588。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租赁用途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
2.2资金来源:车位整体打包出租竞商,无资金投入。
2.3预算金额:85万元/年(含税,税率为5%)。
竞商底价:租金底价为85万元/年,税率为5%,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
2.4立项时间:2023年10月9日。
2.5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 10月11日。
2.6 转租是否要求:不允许转租。
2.7是否允许拆包竞商:否。
3.公开竞商依据
2023年10月8日局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附会议纪要)
4.公开竞商项目概述
本项目:长春地产公司库存地下车位整体打包对外租赁经营
顺号 | 商服点位具体位置 | 业态规划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租金底价(含税,税率为5%)(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1 | 5个项目均位于长春市宽城区,1179个车位 | 车位 | 63975.83平方米 | 85万元/年,以2%递增 | 3年 |
5.公开招商方式选择
5.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以采用谈判方式招商,确定中商候选人。
5.2报名的商家2家及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报价步长5000元),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中商人。
6. 资格条件、商务条款即合同文本
6.1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
6.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6.1.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商务条款
6.2.1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6.2.2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6.2.2.1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6.2.2.2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一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6.2.2.3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以上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6.2.3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2.4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2.5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
6.2.6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备查。
6.2.7竞商人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
6.2.8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6.2.9竞商保证金按年租金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扣除服务费后退还。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10%收取,合同签订后与首次租金一并缴纳,汇入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按期腾退承租车位、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专户信息:
户 名: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胜利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4200221009200049331
联系人:王波 电话:043186122588
7.招商议程安排:
7.1购买招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时,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7.2本项目招商文件标书款(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款,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
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报名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不接受个人汇款。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户 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02209249050332
邮箱: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00邮箱
联系人:刘子佳
电话:15004003177
7.3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zs.95306.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竞商单位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未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成功者,将无法参加此项目。
7.4竞商文件递交时间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所101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时。
7.5首次竞商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时。
8.特别提示:
8.1文件编制过程中,请注意法人签字及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遗漏可能导致竞商文件被否决。
8.2竞商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竞商保证金提交至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有权不予受理。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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