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HNY-202211-GCFB-20
1、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法库宏亮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核准总装机容量15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主变及开关柜按照150MW容量考虑,220kV升压变电站站内建、构筑物包括包括综合楼、主变压器基础、架构及电气设备预制舱等等,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招标方项目经理:牛俊昭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jjjc201604@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12:00(北京时间)
通知投标单位截止时间(未接到通知的单位,为没有被选为投标单位):2023年2月6日17:00(北京时间)
2、招标工程概况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升压站站区围墙、站区道路、进站道路、场平、主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综合楼(含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GIS、无功补偿装置、35kV配电装置室、辅助房、事故油池、避雷针、绿化,室外给排水,站区照明、消防、护坡及排水沟、电缆沟等所有升压站内建筑工作;与本工程有关的清表、土方清运及场平(详见招标文件)。
2.2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
2.3付款方式(正常/具体的付款方式):提供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5%拨付,累计拨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5%(完全扣除乙方使用甲方的消耗性材料、焊工等费用);未提供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拨付,累计拨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完全扣除乙方使用甲方的消耗性材料、焊工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资格审查符合公司合格工程供方标准并备案的单位。
(2)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三体系认证。
(5)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10KV及以上规模风电项目已完工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等信息)。
4、招标方式
本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5、招标文件获取及发放时间
5.1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参与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5.2招标文件预计发放时间为:2023年2月7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放)
6、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楷煜 联系方式:17345151996 联系邮箱:1440713225@qq.com
招标组长:王文波 联系方式:63332719 联系邮箱:jxgcsyb@126.com
7、报名表(邮件名称格式: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报名表应具备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单位指定邮箱:
具有并提供的资质:
业绩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