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据《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选址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第十条“编制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特开展XX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2.2采购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XX工程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47,版次:A)为准):
包括且不限于XX工程规划选址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直至取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论证范围为拟项目建设及周边地区。
2.3 进度要求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取得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提交根据自然资源厅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的审查意见完成修改的最终成果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
3.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营业执照、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格式附后)。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期: 2023年6月3日17:00时。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2023年6月9日17:00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采购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编:100840
联系人:成靖
联系电话:010-88023610-14
电子邮箱:chengjing@cnpe.cc
2023年5月31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据《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选址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第十条“编制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特开展XX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2.2采购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XX工程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47,版次:A)为准):
包括且不限于XX工程规划选址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直至取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论证范围为拟项目建设及周边地区。
2.3 进度要求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取得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提交根据自然资源厅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的审查意见完成修改的最终成果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
3.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营业执照、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格式附后)。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期: 2023年6月3日17:00时。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2023年6月9日17:00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采购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编:100840
联系人:成靖
联系电话:010-88023610-14
电子邮箱:chengjing@cnpe.cc
2023年5月31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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