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qy-2023-03-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爽258655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YQY-2023-03-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1.12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 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亟需对 581 辆车的年检验车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按区域划分共分 3 包,分别为:第 1 包 塘沽区域(290 辆车)、第 2 包汉沽区域(130 辆车)、第 3 包大港区域(161 辆车),兼投不 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二标段; (003)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 件。
2、车辆产品检测机构应当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其检测技术能力应当通 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并在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后平稳运行,实 验室管理正常,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 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 件。
2、车辆产品检测机构应当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其检测技术能力应当通 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并在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后平稳运行,实 验室管理正常,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 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3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年检验车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 件。
2、车辆产品检测机构应当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其检测技术能力应当通 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并在获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后平稳运行,实 验室管理正常,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 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8、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经办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服务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3.1 供应商报名时, 携带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一份;2)经办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报名。
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4.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3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5.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若供应商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报价,且该供应商经磋商后 成为第一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名中的第一名,则不能被推荐为其余各标段的成交候选人,依次 类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67289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孙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 系 人: 孙爽
电 话: 25865517
电子邮件: fangyous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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