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外国语学校AP课程管理支出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15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dl2023002254
预算金额59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外国语学校AP课程管理支出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外国语学校拟对深圳外国语学校AP课程管理支出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外国语学校AP课程管理支出项目

合同金额(元):5906000.00

中标供应商:上海狄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上海狄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外国语学校课程改革及特色教育发展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3002254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人民币15,700,000元。2023年12月26日,深圳外国语学校(下称“深外”)与上海狄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狄邦”)签署了《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狄邦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办中美国际高中课程班合作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部分中标金额留存深圳外国语学校账户(下称“留存款”),用于深外向外籍教师支付薪酬及福利待遇。剩余中标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作为年终结算值支付给狄邦公司。
现经与狄邦公司友好协商,拟申请变更合同,合同金额由1570万元变更为637万元。核减合同金额933.8万元。
变更后的条款为:
第十四条 就乙方提供的AP课程管理服务,乙方可得分配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 2024年度,乙方可得分配即乙方因其提供管理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6, 370,000.00]元(已含税,大写:[陆佰叁拾柒万元整]),服务费系固定值,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且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不得变更。
2、 甲方按学期分两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185,000.00]元(已含税,大写[叁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3、 在甲方AP课程中心工作外籍教师的工资及外教免税福利(外籍教师本人机票、房补、子女教育津贴)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向外籍员工支付。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外教家属及子女福利不享受免税待遇,已直接合并计入外教工资。
4、 外籍教师福利免税政策根据现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操作执行,如国家颁布新政策或者操作执行规定的,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调整,切实维护双方及教师的权益。
5、 在甲方AP课程中心工作外籍教师其他待遇(新外教到岗酒店三晚住房费用、首次租房中介费、外教签证相关费用、因公交通费、培训费、考试费、团建费、新到岗及离职教师超限行李费),在外教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以及乙方财务管理制度的凭证及资料后,由乙方进行实报实销。
核减部分同步剥离调剂为新指标。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资金预算指标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深财库【2023】263号,深外被列为试点单位,单位资金按照预算指标控制执行,因此学校无法再采取以往做法将外教薪酬留存于基本户,而需将所有中标款1570万元支付至中标单位,但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中标单位不可代发薪酬,故外教薪酬无法支付。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申请同中标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AP课程管理支出”项目合同进行变更:核减外教薪酬827万元、多预估收入106万元,核减后合同金额637万元。核减部分同步申请调剂为新指标,依规支出。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外国语学校

地址:深圳市盐田路1号

传真:0755-2501676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