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7080
预算金额65.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杰0591-87554653
中标联系人林建鹏13960608055
公告正文
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省体校关于购置图书馆设施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体校关于购置图书馆设施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12日 15:31
开标时间 2018年02月02日 09:00
预算金额 ¥65.75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 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西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晖 8335349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杰87554653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体校关于购置图书馆设施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省体校关于购置图书馆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7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西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晖 83353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杰875546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乙方江西卓尔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2017080省体校关于购置图书馆设施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服务台 服务台 1 8491 FHM-0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2 钢木双柱双面书架(6层) 钢木双柱双面书架(6层) 137 171250 FHM-0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3 五层钢木期刊架 五层钢木期刊架 5 7500 FHM-0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4 静音书车 静音书车 3 3600 FHM-04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5 中号书立 中号书立 500 3750.0 FHM-05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6 书梯 书梯 3 1650 FHM-06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7 斜报柜 斜报柜 2 780 FHM-07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8 办公椅 办公椅 3 1800 FHM-08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9 实木四人阅览桌 实木四人阅览桌 32 35840 FHM-09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0 实木椅 实木椅 128 32640 FHM-10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1 休闲沙发 休闲沙发 3 9000 FHM-1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2 电脑椅 电脑椅 80 10880 FHM-1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3 电子阅览桌 电子阅览桌 40 14000 FHM-1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4 标识标牌及环境布置 标识标牌及环境布置 1 10000 FHM-14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现场保修
1 1-15 流量统计分析系统 流量统计分析系统 1 15000 FHM-15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三年质量保证
1 1-16 馆员工作站 馆员工作站 1 10000 FHM-16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五年质量保证
1 1-17 自助借还书机 自助借还书机 2 100000 FHM-17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提供五年免费服务
1 1-18 安全门禁系统(双通道) 安全门禁系统(双通道) 1 40000 FHM-18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提供五年免费服务
1 1-19 分馆平台及SIPII接口 分馆平台及SIPII接口 1 17500 FHM-19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提供五年免费服务
1 1-20 电子书借阅机 电子书借阅机 1 20300 FHM-20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提供五年免费服务
合计: 513981.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叁仟玖佰捌拾壹元整(¥513981.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西大道9号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我公司提供所投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七年的免费质保期。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30天内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修、包换后的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货物发到用户并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包修、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在货物发到用户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发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包换。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我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作出维修方案决定;我方在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12小时无法修复故障,提供备用机。若机件损坏,我方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我方负责。我公司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支持。 5、我公司在质保期内定期回访使用单位做维护保养,每年免费巡修2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标书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100%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转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采购人支付 1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乙方: 江西卓尔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西大道9号 住所: 江西省樟树市观上镇潭埠工业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聂建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建鹏
联系方法: 83353498 联系方法: 139606080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上支行
账号: 账号: 1523 3920 8201 1888 46

签订地点:闽侯

签订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5.75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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