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天棚修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服务 | 询价要求 | 修缮方案及控制价 |
1 | 食堂天棚修缮工程 | 需在规定时间来院勘查,未勘察视为放弃资格。 | 详见附件2 |
一、询价内容相关信息
(一)预算上限价:87415元(大写:肆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二)服务期限:15个自然日
(三)成交方式:向有效报价中按照评分规则[总分为100分,下浮率报价(下浮率范围:8%-15%),平均值得分最高,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若得分相同,通过抽签确定单位)]
二、截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需来现场勘查。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前来院提交报名资料。
(二)地点: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418总务科2办公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资格条件:入围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的供应商。
(四)需提供以下资料:附件1,放置于全密封的文件袋中,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接收人:俞卓颖,联系电话:0575-85397958。
三、信息发布网站:
https://www.sxdqyy.com/
附件1: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放入“价格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浮率(下浮率范围:8%-15%) | |
1 | 食堂天棚修缮工程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食堂天棚修缮方案
施工地址:医院东面附楼一楼。 施工预算:87415.4 元
一、施工原因:
由于食堂一楼存在着高温度、高湿度场所,原有天棚腐蚀严重,已经存在部分坍塌和掉渣现象,考虑到食品安全隐患和人员安全隐患,建议重新更换铝制扣板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现有情况图片:
二、施工场所基本内容:
(一)、一楼场地分隔有原材料存放间,粗加工间,主食间,副食品库,面点间,熟食间,细加工处,烹饪处,预进间,备菜间。
(二)、现有灯具24盏,喷淋系统39个,烟感接受器26个,监视器探头5个,吊扇4把。
(三)、一楼层高3.77米,现吊顶层高3米。
(四)、具体面积如下:
整个操作区域约373平方米。
其中:(绿色框线为原有集成吊顶,约为311平方米,蓝线框线为原材料存放间,主食间,副食品库,面点间,熟食间,约为62平方米。)
三、施工要求:
(一)、原有设施、设备拆除
1.拆除60*60集成吊顶和相关挂件组件。
2.拆除照明灯具,烟雾感应器,吊扇,监控探杆器,燃气报警器和相关连接线组件。
3.拆除腐烂窗帘框。
4.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隐患出现。
(二)、安装设施、设备:
5.整个区域311平方米集成吊顶方式进行吊顶,材质铝制面扣板,厚度1.0mm,规格为60*60cm,颜色白色,基础吊杆排列间距不大于100cm*,主龙骨间距小于120cm。墙与平顶不平直的地方拼板密封。
6.四周L型边角条210米。
7.窗框采用15*15cm L型免漆板长度为16米。
8..拆除后的烟雾感应器,吊扇,监控探杆器,燃气报警器进行复装,使用可靠。
9.更换60*60cm LED6500科勒士白光嵌入式灯具24盏,吊扇4把。开关使用可靠。
8.拆除后发现的破洞处腻子修补或胶泥填补。
9.墙壁破损修补。
10.拆卸垃圾和施工垃圾清理,搬运干净。
(三)、施工条件:
11.由于食堂烹饪不能停止,施工时间只能安排在当日17点以后施工,完毕后工具材料清理撤场,不能影响食堂次日烹饪工作。
12.施工工期:15天。
单位(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用表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63844.14 | |
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0.00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
2.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技措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1.1+2.1.1)×6.57% | ||
2.2.1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1.1+2.1.1)×6.57% | |
3 | 其他项目费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
3.1.1 | 其中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
3.2.1 | 其中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或计入综合单价) | |
3.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
3.4.2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
4 | 规费 | (1.1+2.1.1)×27.92% | 17825.28 | |
5 | 单列费用 | 单列费用 | ||
6 | 税金 | (1+2+3+4+计税不计费+计税不计费不下浮)×9% | 5745.97 | |
7 | 下浮 | (1+2+3+4+5+6-不计税不计费不下浮-计税不计费不下浮-暂估材料)×11.75% | ||
其中 | 甲供费(不计入造价) | 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 |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1+2+3+4+5+6-7 | 874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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