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东雅中学长沙市东雅中学文印广告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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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828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东雅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美雅数码图文店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东雅中学文印广告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828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费用预算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年,总预算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三年。服务期三年,从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本合同为服务期第二年,从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25 —— 2024-08-2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东雅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将设备及文印耗材在规定时间内免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根据每月实际产生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办理完支付手续后,最终付款进度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原因导致支付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止相关服务工作和要求赔偿。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支行(长沙市雨花区美雅数码图文店:180519010400156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学校提供一间文印室,文印室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价格按同期供电公司对本校收取的标准据实结算,并在每年合同到期之前进行结算交纳。 2.文印人员应熟练学校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文印服务工作。 3.驻点文印室文印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学校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考卷、练习卷等材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并送至送印人指定的地点。 5.横幅、广告等安装应按甲方时间地点要求进行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 6.乙方应负责文印设备的免费维修、保养等,并按时提供文印耗材。送至甲方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进场后,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调试、印刷及验收等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追加、更换、补充的商品(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转移。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乙方应承担商品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学校提供一间文印室,文印室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价格按同期供电公司对本校收取的标准据实结算,并在每年合同到期之前进行结算交纳。 2.文印人员应熟练学校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并且提供驻点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文印服务工作。 3.驻点文印室文印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学校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考卷、练习卷等材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乙方应负责文印设备的免费维修、保养等,并按时提供文印耗材。送至甲方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5.乙方处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直接关系,乙方自行处理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及薪酬等相关事宜,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以双方签字盖章,采购监管备案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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