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杰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炉渣洗渣项目 |
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垃圾焚烧电厂内场地 |
湖州杰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部西南侧,占地2800m2,处理规模为处理炉渣155t/d。 |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舟山旺能公司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产用水经生产沉淀水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 2、生产过程为湿法作业,通过洒水降尘;同时要求对受料区进行封闭设置;针对原料堆场可能产生的扬尘,对原料堆场采取三防措施,即防风防雨防晒措施,设置挡墙和顶棚,避免雨淋;沙场加盖防尘网,同时定期向沙场内洒水,保持炉渣含水率;厂区出入口建议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洗车人员,每台运输车均要清洗,不得将粉尘带出现场;运输车不得超载,并加盖篷布封闭运输;建议配用一辆洒水车,或配用专门的洒水人员,对路面洒水每天3-4 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建议硬化出场道路。 3、工程细渣、成品炉渣由炉渣收购方清运收购,作为制砖材料使用;回收金属由收购方清运收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车间均采取密封设置;项目运行定于白天,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噪声源集中在生产区;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 |
2 |
V2800罐组技术改造项目 |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进港路68号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不新增土地,仅对V2800 罐组 (V2801~V2802、V2805~V2806、V2809~V2812)及管道进行改造,增加均质器等装置, 以罐区储存的柴油馏分油和非食用生物质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B40)。该工艺仅进行物理混合,无化学反应,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100 万吨生物柴油(B40)的规模。 |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1、施工单位施工时,定期洒水和清扫, 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应清洗轮胎等处的泥渣等脏物,减小行驶扬尘及其对沿线路面的影响;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覆盖帆布,不得沿路洒落;建筑垃圾应及时运离,建筑材料应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减少其扬尘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卫生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入纳污海域。 3、建筑施工垃圾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1、罐区化学品分类储存,储罐均为内浮顶罐;顶与罐壁之间采用了高效密封方式(囊式密封、机械密封);区采用了高液位报警、自动联锁等先进技术调高罐区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高液位储存技术;设单位定期对储罐喷涂可减少太阳辐射的涂料,在夏季高温时期,若储罐内压力达到1400Pa 时,储罐喷淋系统会对储罐进行喷淋降温;加强储罐的运行维护;储罐附件开口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支柱、导向装置等储罐附件穿过浮顶时应采取密封措施;除储罐排空作业外,浮顶应始终漂浮于储存物料的表面;自动通气阀在浮顶处于漂浮状态时应关闭且密封良好,仅在浮顶处于支撑状态时开启;除自动通气阀外,浮顶的外边缘板及所有通过浮顶的开孔接管均应浸入液面下;线及生产设备(均质器)均密闭;线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厂区储罐、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 个;设单位设置了安环部,对项目生产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名称、使用量等信息;应建立监测制度,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时段应涵盖其排放强度大的时段。 2、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入纳污海域;加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对进水和出水水质定期进行监测,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项目建有危废暂存场所(约40m2),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流失等措施,并设有标志牌;项目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舟山市定海丰源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强储罐和管道、设备泄漏及腐蚀的检查与防范;完善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系统;定期开展风险事故的应急演练。 |
3 |
舟山市恒通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技术项目 |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三江大道26号 |
舟山市恒通机械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20万元,在现有北侧厂区的清整车间内新增一套移动式油帘喷漆房,对现有项目生产的铸铁件进行配套喷漆处理,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喷漆处理铸铁件5000t。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实施,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新建厂房 |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油漆和稀释剂的混合搅拌、喷漆、前期晾干均在喷漆房内开展,作业时确保卷帘门关闭,喷漆房处于密闭状态;喷漆产生的漆雾采用喷漆房配套的油帘进行捕集;油漆有机废气经光分解+活性炭二级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对废气处理装置检修保养,确保废气处理效率。 2、设立单独危废暂存间,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3、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声装置;风管之间柔性联接;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高噪声生产。 4、油漆和稀释剂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内,并远离火种和热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油漆仓库和喷漆房内禁止明火;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避免产生电气火花、电弧火花等火源;现场操作人员不得穿能产生静电和火花的服装上岗;车间内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救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设备;营运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严格杜绝油漆、稀释剂和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加强现场的巡回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07月0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80-2822120 0580-2023711
传 真:0580-2055573
通讯地址: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