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渡口区义渡古镇,为防止辅助用房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特展开修复改造,本工程包含拆除部分危险墙体、窗户;室内局部电气改造;新建隔墙、门窗、窗户;内墙局部乳胶漆更换等。 | 321,708.31 | 1.0 | 个 | 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30日 至 2023年1月6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1: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1月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台线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淇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6楼)
1、采购人:重庆钓鱼嘴滨江湾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经办人:李欣豫
采购人电话:023-689302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思源路32号6 幢 5-1
代理机构:重庆淇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廖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7398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6-1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钓鱼嘴滨江湾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23-68930208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思源路32号6幢5-1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淇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谢老师电 话:023-63073983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6楼 |
1.1.3 | 项目名称 | 大渡口区义渡古镇辅助用房修复工程 |
1.1.4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大渡口区 |
1.1.5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渡口区义渡古镇,为防止辅助用房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特展开修复改造,本工程包含拆除危险墙体、窗户、挡墙、屋面等;新建地基、屋面、内外墙(含构造柱)、内装、给排水、强弱电等。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022年10月-2022年12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022年10月-2022年12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成交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允许投标文件偏离范围和幅度 | 不允许。 |
2.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要求第六章 商务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所有材料。 |
3.2.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21708.31元(大写:叁拾贰万壹仟柒佰零捌元叁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658.07元(大写:壹万零陆佰伍拾捌元零柒分),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2.缴纳方式: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重庆淇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重庆两江金渝支行账户号码:5000 1040 0410 5250 9142开户行号: 1056530140923.保证金到账时间及备注填写要求(1)到账时间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前一天中午14:00(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汇款时,须充分考虑转账汇款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备注填写要求投标人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义渡古镇维修工程”,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3.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后将证明材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2、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7.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行采家平台。 |
4.2.1 | 投标人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 以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6楼(重庆淇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8.1 | 付款方式 | 进度款支付: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后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中标人。(二) 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后经监理人(如有)、跟审单位(如有)和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人单位相关审计规定,完成结算审核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三) 在质量缺陷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
8.2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均可。其中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承包商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推行本辖区内的区属国有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4.退还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14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5.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6.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7.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8.3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流标,重新招标所产生的累计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标人支付。 |
8.4 | 特别说明 | (1)因本项目靠近成渝铁路,施工期间中选人自行负责与成渝铁路的关系,保证铁路正常通行,凡因中选人引发的任何影响成渝铁路的安全事故,由中选人自行处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本项目紧邻长江,施工期间中选人自行负责与长江航运的关系,保证长江航道正常通行和生态环境,凡因中选人引发的任何影响长江航道通行的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由中选人自行处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若投标人在更名期间,需提供投标人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有备选投标方案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 50 | 所有初审合格的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做基准价,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技术部分 | 40 | 施工方案(30分)施工与技术措施10分(优7-10分,良4-7分,差0-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优7-10分,良4-7分,差0-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优7-10分,良4-7分,差0-4分)。本项最多得30分。 | 提供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
2 | 技术部分 | 40 | 质保服务方案(10分):根据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质保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等,根据方案实际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差得1-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提供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 | 10 | 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类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序号 | 招标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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