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监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ygc202309-0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甜0550-35195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监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监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czlygc202309-010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第二小学  
地址
琅琊区凤凰路37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子虎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田甜  0550-35195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2日8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价(%)
0.9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刘元六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51000695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资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含传染病区) 监理 
业绩金额:8000万元
业绩面积:16784.98平方米
业绩时间:2022年12月30日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外包服务中心工程
奖项时间:2023年1月13日
奖项名称:2022年度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优质工程“芙蓉杯”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刘元六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价(%)
 0.96%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杨祝斌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34004059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县体育中心 
业绩金额:6亿元
业绩面积:84496.11平方米
业绩时间:2020年12月15日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名称:来安县第二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 
奖项时间: 2021年元月
奖项名称: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杨祝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湖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价(%)
0.96%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汤汉斌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42000445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随州市编钟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且全过程监理
业绩金额:11177.2692万元
业绩面积:25000平方米
业绩时间:2022年8月11日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名称:教学实验楼工程  
奖项时间:2023年8月7日  
奖项名称:2023年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汤汉斌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不含专家评审费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10652元、专家评审费:513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0550-351951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濠河路琅琊新区大楼14楼141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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