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智慧安监等子项合同公告
金额
188.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4062700252
预算金额18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伟才0731-89812111
中标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188.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智慧安监等子项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406270025-1


采购人(全称):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智慧安监等子项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40627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四期)核心片区项目-智慧安监等子项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885158
 合计金额小写: 1885158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捌万伍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智慧环保系统-软件系统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486042 486042 /
2 智慧环保系统-水质多参数在线控制系统 TY-KZ100   1 16300 16300 /
3 智慧环保系统-COD在线分析仪 TY-COD01   1 13625 13625 /
4 智慧环保系统-氨氮在线分析仪 TY-NH3-N01   1 9400 9400 /
5 智慧环保系统-PH在线分析仪(含软件) TY-pH   1 2750 2750 /
6 智慧环保系统-DTU 定制   1 882 882 /
7 智慧环保系统-市电微型水站 定制   1 21550 21550 /
8 智慧环保系统-辅材 国产优质 国产优质 1 1000 1000 /
9 智慧环保系统-收数系统数据迁移及部署 定制服务 证通/长沙 1 56000 56000 /
10 智能电表系统-智能电表系统对接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定制服务 证通/长沙 1 36590 36590 /
11 智能电表系统-智能手持终端 Mate60   6 5900 35400 /
12 智慧安监系统-软件系统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431614 431614 /
13 智慧安监系统-防火墙 NFNX3-HF200   2 9240 18480 /
14 智慧安监系统-无线数据传输终端(支持SIM卡) YH-YXG01   2 2303 4606 /
15 智慧安监系统-网络机柜 国产优质   2 1667 3334 /
16 智慧安监系统-远程终端采集单元 YH81-A01   2 23307 46614 /
17 智慧安监系统-辅材 国产优质 国产优质 2 1000 2000 /
18 智慧安监系统-通信信息服务费 通信服务   1 8570 8570 /
19 智慧安监系统-SIM卡流量费用 通讯流量   2 10345 20690 /
20 政企协同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59002 59002 /
21 协同办公系统-软件系统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40859 40859 /
22 与望城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软件系统开发-详见服务建设方案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3400 13400 /
23 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DS-VE22S-B   3 58000 174000 /
24 视频监控系统-校时服务器 DH-NTP8010-DR-T   1 17000 17000 /
25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接入控制系统 网御网络接入控制系统V3.0 Leadsec-NAC-1100-E   1 150625 150625 /
26 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 Infovision iPark Platform-DAC   1 39350 39350 /
27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通道路数授权 Infovision iPark Platform-VMS   500 63.75 31875 /
28 数据服务-归集库建设-智慧招商系统归集库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1600 11600 /
29 数据服务-归集库建设-清廉建设监管系统归集库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2000 12000 /
30 数据服务-归集库建设-智慧环保系统归集库建设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2000 12000 /
31 数据服务-归集库建设-智能电表系统归集库建设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2000 12000 /
32 数据服务-归集库建设-智慧安监系统归集库建设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12000 12000 /
33 数据服务-园区库建设-安监环保库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38400 38400 /
34 数据服务-园区库建设-产业信息库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26400 26400 /
35 数据服务-数据推送-数据推送至智慧招商系统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9600 9600 /
36 数据服务-数据推送-数据推送至清廉建设系统系 自研软件 证通/长沙 1 9600 9600 /
合计报价 1885158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25 —— 2027-12-2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现场交货,自项目竣工验收后起提供3年运维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5547.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次:合同生效且项目财政资金下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5547.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二次: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 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5547.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三次: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 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515.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四次:项目 从终验之日起,三年运维服务期结束后付合同金额的 10%;每次付款前均由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并送达至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款项至中标人。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经开区支行(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1804680104000203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5.3.2、对于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3.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先予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5、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产品资料、系统操作说明、项目技术文档等全部资料移交至采购人。
5.3.6、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项目的知识产权等均归采购人所有,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无侵权及相关法律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等相关纠纷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知识产权保护
6.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
商业秘密等权利。
6.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2保密义务
6.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乙方存在以下任一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根据乙方已提供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4.1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标准等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逾期【 】日以上的;

7.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的;

7.4.3 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且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5 乙方未履行质量保障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7.6 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7.7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签章处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望城同心路1号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四段635号
法定代表人: 周剀 法定代表人: 杨义仁
委托代理人: 任伟才 委托代理人: 邓军
电话: 0731-89812111 电话: 0731-88322880
传真: 0731-880791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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