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金额
1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5]hsxm[gk]2022016
预算金额172万元
招标公司永泰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鹭0591-8366667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2023年02月10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泰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永泰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7:58
评审专家名单卢雅伟,韩方颖,江德文,李光泽,钟松辉
总中标金额¥1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66679
采购单位永泰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483022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一、项目编号:[350125]HSXM[GK]2022016

二、项目名称: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晶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仙塔街新村4#楼9层B5室 1,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

货物类(福建晶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见投标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 见投标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 1 1,720,000.00 1,72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光泽
评审专家: 卢雅伟 韩方颖 江德文 钟松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3505016145000000045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泰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2292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3政策性功能性情况:无。

8.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30210日。

8.5有关本公告中涉及“品牌”及“规格型号”的补充说明:美亚柏科DC-3021 R、中锐ET-ZCB02ZF、美亚柏科FL-2000V2 取证航母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 V2、美亚柏科DC-5500M 手机云勘大师系统、海鑫ES-60Pro、美亚柏科CR-2000 M 恢复大师系统、中锐 ET-3000、鑫云 SS300G、科密GP1600AF、闪迪 CZ410、美亚柏科定制、惠普 M281FDW、山特 C2KS、泰格 DPC-180、佳能 EOS R5RF15-35)套机、希捷 新睿翼PSSD、西部数据 WD40EZAZ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泰县公安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98号

联系方式:0591-2483022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

电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福建晶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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