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第ZXJC01标段[Y3300000020000146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2: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3]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湖雾岭隧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乐清市湖雾岭隧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包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试验检测第ZXJC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1)既有高速公路概况:既有高速公路为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工程起于台州、温州交界处的大溪-湖雾岭隧道内,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相接,全线位于乐清境内。全线主线采用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重丘区标准建设。路线全长4.379km,设计行车速度 100 公里/小时。(2)改扩建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全线均在乐清市湖雾镇境内,起点位于温台两地交界处,地处台州大溪镇、温州湖雾镇交界处的大溪岭-湖雾岭隧道,起点位于隧道中,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起点桩号为K0+000,受台州段线位方案的控制采用在既有高速两侧新建的拓宽方案。终点位于乐清市湖雾镇海头村处北侧,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顺接,终点桩号为K4+348.580,终点处采用两侧拼宽的拓宽方案。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湖雾岭隧道段 2.828 公里两侧分离新建 3 车道,新建单幅路基宽度 16.75 米;其余路段两侧拼宽为整幅八车道,路基宽度41.0米。新建和拼宽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主要结构形式
本招标项目路线全长4.349km,全线设置中、小桥226.84 米/4 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涵洞10道、湖雾岭特长隧道(部分)1958m/0.5座(隧道全长约4426m,本标段左线长1963m,右线长1953m,左右侧各增建单洞三车道隧道,隧道围岩类别分别为Ⅲ级、Ⅳ级、V级)、隧道管理站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185㎡)。本招标项目共有高边坡4 处,其中最大开挖高度51.3m(位于 YK3+109)。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且通过交工质量评定止。预计服务期48个月(暂定13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桩号K0+000~K4+348.58范围内的专项试验检测,主要服务内容为桥梁基桩完整性检测、桥梁预应力张拉力及压浆密实度、高边坡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等工作。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报价清单表。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设1个检测标段,即第ZXJC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施工自检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4 与招标人、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ztb/),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登录“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点击“注册”进行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月1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1月22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4: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6/BidOpeningNew/)。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温馨提示
1.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下载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ztb/;交易主体登录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6/BidOpeningNew),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2.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0571-87632685、8763117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清市湖雾岭隧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民丰路5号 |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绿城深蓝广场1305室 |
邮政编码:325600 | 邮政编码:310006 |
联 系 人:许方锡 | 联 系 人:王海飞 |
电 话:0577-61616819 传 真:/ 邮 箱:505363996@qq.com | 电 话:0571-87834350、15968854693 传 真:0571-87831861 邮 箱:1206712097@qq.com |
招标人:乐清市湖雾岭隧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