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 植物(绿萝)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行业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800.00
元)
(专业领域:
植物租赁
)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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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水生植物类
需求描述
绿萝(盆栽),高度约20-30公分,陶瓷盆(直径20公分),配接水盘,植株丰满健壮,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及病虫害,植物花盆底盘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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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160(盆) | ¥4,8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投标供应商应在黔江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和售后服务场所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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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7 14: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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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3-10-17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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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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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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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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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金龙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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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小型植物置于办公室桌面,高度不低于30公分,植株丰满健壮,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及病虫害,植物花盆底盘干净整洁,免费养护期3个月(期间植物有问题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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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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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款。
七、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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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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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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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为保证植株的品质,报价人应在黔江区内具有独立的植物养殖场所(苗圃),面积不低于2亩(必要时,查看用地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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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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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市四中法院(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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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7931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