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睢行审投资备[2020]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钢铁路西、永昶路南、森博家居北
2.1.2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685.65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1.6 其他: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用地红线内居配电工程和公建配电工程,确保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闭所、配电室一次和二次电气设备等安装工程;
2)高低压电缆:开闭所至配电室、配电室至居民表箱(含公建部分);
3)居配分电箱及居民表箱等安装工程;
4)铁附件等安装工程;
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03月15日至 2022 年03月31日 9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
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3月31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6-67012705
10.其他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经理 电话:189148666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
联系人:寇静 电话:0516-67018636/15996989995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