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服务(标段Ⅰ、标段Ⅱ、标段Ⅲ)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58/19-qt-2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军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刚0991-48821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服务(标段Ⅰ、标段Ⅱ、标段Ⅲ)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服务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
2.2.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投标人进入现场至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QT-21401 | 标段I | 对新疆华电达坂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20万千瓦光伏项目、华电库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库车光伏、华电乌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华电乌恰100MW光伏、华电轮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库车轮台火光储多能互补(巴州部分)轮台项目、华电华盛吐鲁番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高昌小草湖100MW项目、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塔城风光火储多能互补基地2022年和布克赛尔县二期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外送“二通道”凯升木垒105万千瓦风光电基地(风电)、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木垒100万千瓦风光电+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综合能源示范等8个项目开展投资审计(含工程结、决算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CHDTDZ058/19-QT-21402 | 标段II | 对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华电北疆基地昌吉木垒基地105万千瓦项目(光伏)、华电柯坪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电柯坪100兆瓦光伏、华电霍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霍城7万千瓦光伏、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塔城风光火储多能互补和布克赛尔一期50万千瓦光伏、华电新疆乌鲁木齐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15万千瓦风电、新疆华电焉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库车轮台火光储多能互补(巴州)焉耆项目、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哈密一通道4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光伏)、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投资审计(含工程结、决算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CHDTDZ058/19-QT-21403 | 标段III | 对华电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烟墩50MW光伏发电项目、华电莎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电莎车100兆瓦光伏、新疆华电达坂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西沟三期风电、华电新疆天润托里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润塔城托里老风口、新疆华电达坂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65万千瓦风电、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北疆昌吉木垒基地风电项目、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华电哈密风光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一通道4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风电)等8个项目开展投资审计(含工程结、决算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I】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须满足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新能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少于三项。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为造价咨询公司。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已负责所属标段中任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该标段投标。
【标段II】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须满足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新能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少于三项。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为造价咨询公司。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已负责所属标段中任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该标段投标。
【标段III】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须满足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新能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少于三项。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为造价咨询公司。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已负责所属标段中任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该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30 13:10到2023-04-05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20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4-20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刘军 | 0991-4882163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张峰 | 0991-7906208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刘军 | 0991-4882163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联 系 人:李露(技术)/张峰(商务)
电 话:19199236182/18509946787
电子邮件:18522313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程刚
电 话:010-83565881(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cheng-gang@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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