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石化维保企业基地(一期、二期)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401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泉港安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泉港安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后龙镇、祥云北路东南侧、油港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34122.875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泉港区石化维保企业基地(一期、二期),一期包含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仓储、6#厂房、7#厂房、14#门卫,一期用地面积402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55.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07.9㎡,地上建筑面积43547.3㎡,1#、2#、3#厂房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钢结构建筑,装配率为84%,4#厂房、5#仓储、6#厂房、7#厂房、14#门卫为框架结构;二期包含15#宿舍、16#宿舍、17#宿舍、25#仓储、26#设备用房,二期用地面积2035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613.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138.9㎡,地上建筑面积59474.1㎡,15#、16#、17#宿舍、地下室为框剪结构,25#仓储、26#设备用房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及上部土建安装工程、钢结构、二次装修、室外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消防工程、雨污管网、变配电及外线工程,以及泉港区石化维保企业基地(一期至四期)整个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和围墙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107768.2㎡,建筑最高高度49.65m,最大单跨跨度为21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107768.2㎡的建筑群体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409㎡采用装配式一星级(A级)及以上等级的钢结构厂房;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12287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1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2#、3#钢结构厂房在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达到使用条件;多层厂房在开工之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采用装配式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或根据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评价的项目为A级及以上等级)钢结构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8月12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泉港安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投总大厦4层,邮编:3628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759559876,传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通源社区普济路168号3幢501,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jskyqz@126.com
电 话:0595-22816066,传真:/
联 系 人: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