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8908985491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先生0893-7900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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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太阳能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3: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隆子县太阳能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隆子县太阳能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第三次)已由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投资〔2022〕2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子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子县太阳能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第三次)

 2.2 建设规模:太阳能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2362.4㎡,蓄热水池25000m?,集热场硬化24200㎡)。热力管道(二次道路管网11200m,热力检查井106座,二次入户管网26300m,检查井345座等)、供暖末端、节能改造、配套建设相关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总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方式,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参考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热源厂、热力管网、供暖末端、总图运输、节能改造)、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供暖末端和配套附属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控制和负责,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①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 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热力管道(或GB2)类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得有1个类似供暖工程EPC(或EPC+O)总承包或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1个供暖工程设计业绩及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1个供暖工程施工业绩。(注:设计至少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方能视为业绩,下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了不同的EPC总承包或EPC+O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按其业绩内的分工确定是设计或者施工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证明时间为准)。

3.4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供热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项目班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月20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3年1月20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并在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 山南市隆子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8908985491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龙飞家园综合楼(进正大门直走约30米)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0893-7900066 、17783473828

 2023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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