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预公告
附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南部生态廊道(凤凰湾健身步道)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1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统筹(含债券资金),争取中央、省级补助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100公顷,主要实施生态步道(健身步道)约13400平方米,生态恢复工程19600平方米。建设步道全程长4.4千米,其中平地健身步道1.9千米、山地健身步道1.6千米、沙滩健身步道0.9千米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南部生态廊道(凤凰湾健身步道)(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绿植、生态恢复土方工程、道路病害修复、供电设施、照明与监控以及标识标牌系统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1848.657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高 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工程造价不少于9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15日 18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年8月21日17时00  分 00 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234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9月8日 9时30分00秒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伍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月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1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3153396,传真: /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
电话: 0591-87518355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庄言、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415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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