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zxfz[tp]2018012-1
预算金额16.45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农林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谢震超13600837225
公告正文
福建农林大学GPS车辆管理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3500]ZXFZ[TP]2018012-1 作者:福建农林大学 发布时间:2018-12-07 15:55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福州乐美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TP]2018012-1福建农林大学GPS车辆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GPS车辆管理平台 1 国内 164500 164500 博实结 MK06
合计: 164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元(¥164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农林大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终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平台可行性要求 5.1.1建网低成本 采用成熟的GPRS/CDMA网络系统,不需要单独的网络(基站和其他设备)建设;使用公众网避免传输网络重复建设及重复投资; 5.1.2监控范围广 平台的有效范围限制需为公众网络(GPRS/CDMA无线通讯网)的覆盖范围。即移动单元在网络漫游范围内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控。 5.1.3模块化系统结构 平台设计需为主流的模块化设计结构,支持多级、多中心、多组合的积木化使用 5.2 功能清单要求 5.2.1 协议解码器支持要求 接收终端上报信息;下发控车指令接口;程序运行状态监控;原始报文数据透传;程序内部状态变更。 5.2.2 系统平台功能明细 多车实时监控 单车实时跟踪 车辆指令下发 原始报文透传 平台状态监控 车辆报警提醒 电子围栏设置 历史轨迹回放 控车指令授权 用户车辆授权 车辆信息管理 终端类型管理 终端指令下发 终端参数设置 分级授权管理 指令下发日志 最新数据报表 里程统计报表 停车统计报表 行车统计报表 系统用户管理 系统角色管理 系统登陆日志 5.3.GPS硬件售后服务要求 5.3.1.三个月无损伤包换(GPS硬件) 从购买之日起,12个月内因质量出现问题,经乙方检测确认后免费包换(前提:不因人为造成内部固件损坏) 5.3.2.到12个月的包换期满后;甲方设备出现问题,乙方以单台350.00元提供以下设备不含服务(1、车载终端GPS硬件、2、流量卡硬件设备)。 5.4.GPS软件平台售后服务要求 5.4.1.维护要求 系统平台从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从双方代表终验签字之日起计算)起,开发方需对开发平台免费维护12个月。 5.4.2.故障处理及响应速度 在质量保证期内,开发方需提供技术服务、升级服务并负责对运行中出现软件故障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故障情况技术人员查找故障原因并将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在质量保证期内,开发方需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 5.4.3.到12个月的保质期满后;乙方收取合同总费用15%用于支持甲方软件维护服务及硬件更换服务,重大修改另外协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硬件及软件整体功能清单进行测试、试用,连续测试及试用时间为一周,若此阶段内乙方提供整体功能具备正常操作以及无误,方可验收,功能清单如下: 6.1.1 协议解码器支持要求 接收终端上报信息;下发控车指令接口;程序运行状态监控;原始报文数据透传;程序内部状态变更。 6.1.2 系统平台功能明细 多车实时监控 单车实时跟踪 车辆指令下发 原始报文透传 平台状态监控 车辆报警提醒 电子围栏设置 历史轨迹回放 控车指令授权 用户车辆授权 车辆信息管理 终端类型管理 终端指令下发 终端参数设置 分级授权管理 指令下发日志 最新数据报表 里程统计报表 停车统计报表 行车统计报表 系统用户管理 系统角色管理 系统登陆日志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注:成交供 应 商必须满足上述付款方式,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225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合同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约责任: 10.1.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金额的 5 %。 10.1.2乙方交付软件及源码经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应根据货物的软件情况负责研发。 10.1.3如因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研发进度拖延的原因致使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同意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1.4在乙方软件安装与发送源码的过程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交货方式和接货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送达,乙方除不承担任何责任外,还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0.2甲方违约责任: 10.2.1甲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每日须按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 5 %;逾期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10.2.2由于此批货物是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货等),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已交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款到帐发货交易方式下甲方拒绝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应按照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10.2.3如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经乙方催促后 3日内仍未支付,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福州市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有的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 福州乐美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中心村民委员会办公楼二层204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戴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谢震超
联系方法: 13600837225
联系方法: 182570763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423462389447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农林大学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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