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文化传媒2024069,2024070号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郑州局集团公司管内站车广告媒体经营权,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站墙面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进行招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招商人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招商范围
此次招商项目为洛阳站墙面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媒体数量22块,总面积为319.8㎡。包件一为候车厅墙面灯箱6块,面积136.8㎡,招商底价为17.81万元/年;包件二为出站地道墙面灯箱16块,面积183㎡,招商底价为23.82万元/年。
3.经营期限及付款方式
3.1经营期限:三个完整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费用按照中商价以1%幅度逐年递增。
3.2付款方式:中商人须按年中商价的25%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采用一年一次性付款方式。
4.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招商方式进行招商。
5.评审方式:
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线下三轮竞价方式。
6.竞商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6.2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3曾与招商人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需要招商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无欠款记录证明;
6.4与找商人有过合作关系的企业,若自本招商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经营不善、未按约定付款等原因造成以上招商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或因合同纠纷引起过法律诉讼情况的不得再次报名竞商。
7.特别约定
7.1如遇铁路系统包括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政策调整或要求,导致该媒体不能发布使用,双方可协商延期履约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招商人将按实际广告发布时间结算收取广告发布费,并终止合同;
7.2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媒体设备内部故障(如光源、变压器、空气开关等灯箱内部电气元件)的维修责任,且乙方需按照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3C认证标准的电气元件、指定具备专业电工资质的人员在甲方监督管理下进行更换;由甲方承担媒体设备外部故障(如配电箱、电线路等)的维修责任;
7.3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商人因经营等原因提前提出解约,按照解约流程,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解约申请;
7.4电费由招商人承担。
8.报名方式
8.1 竞商人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现场报名地点为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209房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午18:00。
8.2网上成功报名的竞商人请到现场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免费),领取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相同。
8.3 竞商人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并递交上述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4 参与竞商的竞商人必须缴纳竞商保证金。本次招商竞商保证金为招商底价的10%。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志远
电 话:0371-68320808;13526583048
监督电话:0371-68327527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