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对我公司所属新合肥西站西广场及地下配套停车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最低价中标。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次询价控制价为245250.00(含税0.09)。投标人务必按要求填写本询价函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后上传作为报价附件(不可改动本询价函格式)。超过控制价者报价无效。
序号
工作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含税单价
合价
备注
1
建筑垃圾清运
1.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垃圾外运(一车12方));
2.垃圾外运装车由投标人负责,相关机械费用含在建筑垃圾清运中;
3.投标人负责一切对外关系的协调处理,提前规划好倒运路线,报相关部门备案,因投标外运施工及相关外运手续不完善造成相关部门对项目的一切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从中标价款内2倍扣除。

300



不含税总价
大写                            (小写:               )
可抵扣的增值税率
%
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大写:                          (小写:               )
含税总价
大写:                          (小写:               )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新合肥西站西广场及地下配套停车场工程建筑垃圾清运招标清单所列。
2. 投标报价说明 
(1)“不含税单价”为不含增值税单价,投标报价包含将招标方的生产垃圾(包含但不限于保温板、泡沫板、砖渣、加气块、门窗塑件、大理石等不易分解的建筑材料、以及场地内的树枝,树干,废土壤等绿化材料)运出至中标人的垃圾倾倒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须自备铲车和铲车司机,自有固定垃圾倾倒场所),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后期结算不再另行增加;周边主管部门关系协调等相关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投标人中途退场、停工,所完成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
(2)本工程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均在报价范围之内(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通过、包涉及工程的一切外围关系费用。),材料设备在验收移交之前的看管、场地条件影响、交叉施工影响降效、赔偿以及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投标人综合报价,一旦中标,不予调价。“综合单价”为含增值税单价,后期按照综合单价结算,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自报%)。
(3)所有工程量为预算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工程量以及验收单据确认工程量,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最终结算量与合同签订量的偏差为理由要求补偿单价。
(4)投标人须承担产品价格变动风险:一经中标,中标价不予调整,市场价格交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如恶意低价中标后弃标,将按照招标管理办法处罚,拉到建工集团集采平台黑名单,五年不允许参与投标。
3.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重点局项目工程,(该项目为重点局工程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47号,工作时间及其受限,(包含但不限于早晚高峰期间车辆行驶、施工禁止时间中午12:00-14:00,夜间22:00-凌晨6:00)投标人综合考虑作业时间要求风险,现场场地狭窄垃圾清运需分多次多阶段清运。投标人不可因为现场施工困难不清运,更不可因为清运车数过少不清运,需按照招标人施工计划进场,更不得设置清运要求限制,(例如不满足三车我不拉等情况)否则即刻予以清退,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擅自自作主张,市区禁止施工阶段强行施工以及垃圾胡乱倾倒造成的一切罚款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 14 时前,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上报名并报价(上传附件,报价函不按照格式,缺页,顺序错乱者作废标处理)。项目联系方式:张工130834103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中标后履约保证金,需重新缴纳制定账号,施工完成并各方验收通过后无息返还[户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子账号:3112330039070007419]。现场场地情况知晓承诺书作为报价附件必须上传。
5、承包方式:包机械、包运输、包一切垃圾清运需要的铲车机械及铲车司机费用。包质量、包竣工验收、包移交、包服务、包维修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6、验收标准:垃圾清运出场时间由招标人提前一天通知投标人,因投标人个人单位原因不能及时进场施工,导致我司进度延期及现场垃圾处理不及时相应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7、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结算以现场实际拉运车辆车次为准(若拉运车一车不足12方,将拉运车实际方量进行折算),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报%)并承担所有税费。
8、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按节点支付。
(1)、招标人按月结算已完合格工程量,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到账的前提下,按月支付甲方确认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结算工程款85%,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其中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无息付清。
(2)、付款类型: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安信或E信等)(不计利息)、支付;
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场,已完成的工程量按75%给予结算;若质量不符合要求,一切所造成的后果,予以自负。
9、技术标准及项目要求:
(1)、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相对应机械要满足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2)、产品价格变动风险承担:合同过程中不予调整。
(3)、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10、其它要求:
(1)、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最终结算量。
(2)、工程量包含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垃圾外运;
(3)、垃圾装车、外运、处置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相关一切机械费用含在报价内(注:现场垃圾多数需挖机、铲车装车);
(4)、投标人负责一切对外关系的协调处理,提前规划好倒运路线,报相关部门备案,因投标外运施工及相关外运手续不完善造成相关部门对项目的一切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从中标价款内2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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