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新增宣传牌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J-W411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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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牌 |
定制 |
长17米,高8.5米,离地0.75米。双层钢结构支撑,5根立柱,10个灯。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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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12.00万元 ;
※3.最高限价: 12.00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3:1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低价法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 上海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936311405@QQ.com(发完联系招标人)。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2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地点: 上海市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电话咨询 。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四)提交样品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审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无 。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每日上午 / :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何先生 易先生
办公电话: 18680026731 18017175690
地 址:上海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楼先生
移动电话: 18017175803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供应商提供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可随时拨打监督部门人员联系电话。
2024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