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征集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伴随保障服务方案意向公开(2024-JKCZHX-W1001)(第1包)
金额
6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征集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伴随保障服务方案公告事

 

我单位拟组织采购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伴随保障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需求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和伴随保障服务

(二)公示时限:自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三)采购内容:中性能无人机6架、低飞行高度无人机24架、小RCS值无人机5架,红外曳光管若干套及伴随保障服务。

(四)概算金额:约616万元(陆佰壹拾陆万元)。

二、技术标准

(一)中性能无人机

①编组能力:同时在空编组工作不小于8架;

②续航时间:≥60分钟;

③所有指标均为全载重,具备手动和程控操纵方式,遥控遥测半径≥150千米(无线电通视条件);飞行轨迹和姿态等飞行参数地面遥测监视、实时记录、保存。

④飞行高度、速度、雷达散射特性、载荷能力、机动能力等按要求配置。

(二)低飞行高度无人机

①续航时间:≥60分钟;

②所有指标均为全载重,同时具备同时手动和程控操纵方式,遥控遥测半径≥150千米(无线电通视条件),飞行轨迹和姿态等飞行参数地面遥测监视、实时记录、保存。

③飞行高度、速度、雷达散射特性、载荷能力、机动能力等按要求配置。

(三)小RCS值无人机

①续航时间:≥60分钟;

②所有指标均为全载重,同时具备同时手动和程控操纵方式,遥控遥测半径≥150千米(无线电通视条件),飞行轨迹和姿态等飞行参数地面遥测监视、实时记录、保存。

③飞行高度、速度、雷达散射特性、载荷能力、机动能力等按要求配置。

(四)伴随保障服务

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伴随保障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含)以上bm资格单位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177989797  0779-2132014

        吕先生    电话:18177985456   0779-2132042

监督人电话:0779-2132033   0779-2132069

地址:广西北海市某地

五、有关说明

供应商有参与该项目采购初步意向的,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模板见附件),公示期后将视情邀请意向供应商来我部进行现地对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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