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平台需求公示(2023-BQ2J-4020)(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q2j-40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数字图像处理综合实验平台
二、项目编号:2023-BQ2J-4020
三、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课程教学需求,我部需要采购4套数字图像处理综合实验平台(包含配套实验方案及代码) ,要求能满足图像增强、分割、特征提取与目标识别等实验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性能指标要求。
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平台应包含完整的图像视觉检测系统与深度学习检测软件,可支撑图像增强与恢复、图像压缩编码、图像分割、特征提取与目标检测识别共5个模块的实验。支持MATLAB、OPENCV等软件,兼具图形化操作和编程控制两种实验模式。
(2)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硬件及软件系统的现场使用及维护培训。
质保期为产品通过验收后2年,中标方在质保期内有责任提供维修保障及技术咨询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列入军队采购投标人暂停资格,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放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 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二)发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发放方式:网上发送: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以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有关内容与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王清
办公电话: 010-66841679
移动电话:1731017331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一、项目名称:数字图像处理综合实验平台
二、项目编号:2023-BQ2J-4020
三、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课程教学需求,我部需要采购4套数字图像处理综合实验平台(包含配套实验方案及代码) ,要求能满足图像增强、分割、特征提取与目标识别等实验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性能指标要求。
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平台应包含完整的图像视觉检测系统与深度学习检测软件,可支撑图像增强与恢复、图像压缩编码、图像分割、特征提取与目标检测识别共5个模块的实验。支持MATLAB、OPENCV等软件,兼具图形化操作和编程控制两种实验模式。
(2)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提供硬件及软件系统的现场使用及维护培训。
质保期为产品通过验收后2年,中标方在质保期内有责任提供维修保障及技术咨询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列入军队采购投标人暂停资格,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放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 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二)发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发放方式:网上发送: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以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有关内容与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王清
办公电话: 010-66841679
移动电话:1731017331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二〇二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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