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路面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100075批准,项目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 “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编号为S16)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路线起自徐圩新区,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支河,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规划Ⅲ级)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连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盐河(Ⅲ级)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40.653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2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路面施工项目LS-LYG21LS-LYG22标段。

LS-LYG21标段(K0+000-K19+560)对应路基桥涵LS-LYG1LS-LYG2LS-LYG3标段。LS-LYG21施工标段路线起点位于徐圩新区228国道东侧1公里处,桩号为K0+000,向西经过东辛农场、板浦镇、同兴镇,终点K19+560.000为善后河大桥西侧桥头。

LS-LYG22标段(K19+560-K40+652.543)对应路基桥涵LS-LYG4LS-LYG5、涉铁标段、LS-LYG8标段。LS-LYG22施工标段路线起点位于善后河大桥西侧桥头,向西经过同兴镇、下车镇、小伊镇,终点接长深高速,顺接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灌云至沭阳段),桩号为K40+652.453

2.3招标范围

LS-LYG21标段招标范围为:

1)主线、互通匝道的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2)收费站广场的底基层、基层、水泥砼面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3)徐圩主线收费站、东辛互通收费站、徐圩服务区场区(房建区)的软基处理、一般路基(含山场碎石土)、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路缘石施工;

4)中央分隔带填土、土路肩及路面排水设施施工,中央分隔带(含硅芯管)及过桥管箱、路缘石(预制、运输、安装)施工;

5)明通道、明涵洞、桥梁的搭板及砼垫层;

6)主线、匝道的桥面精铣刨、防水层、排水设施;

7)主线、匝道伸缩缝采购及安装;

8)交安基础及路基段混凝土护栏施工;

9)路基段声屏障基础施工;

10)外场(主线、匝道,收费广场除外)预留预埋均由路面工程承包人实施,主要包括:外场设备基础、人手孔、中分带通信管道(硅芯管)、路侧及护坡道管道、构造物段的通信管箱、保护钢管等;

11)收费土建及预留预埋,主要包括:收费岛、岛上预埋基础及管道、收费广场中心线处的横穿管道、收费广场排水管道、路侧管道、路侧设备基础、人手孔、收费广场接地等;

12)中分带、土路肩、互通、服务区及收费站场区等绿化施工(不含路基标的边坡)。

 

LS-LYG22标段招标范围为:

1)主线、互通匝道的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2)被交路沈海、长深高速拼宽段老路面层、基层的铣刨及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3)收费站广场的底基层、基层、水泥砼面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4)仲集南互通收费站、下穿铁路雨水泵房场区(房建区)的一般路基(含山场碎石土)、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路缘石施工;

5)中央分隔带填土、土路肩及路面排水设施施工,中央分隔带(含硅芯管)及过桥管箱、路缘石(预制、运输、安装)施工;

6)明通道、明涵洞、桥梁的搭板及砼垫层;

7)主线、匝道、被交路沈海及长深高速拼宽段的桥面精铣刨、防水层、排水设施;

8)主线、匝道、被交路沈海及长深高速拼宽段伸缩缝采购及安装;

9)交安基础及路基段混凝土护栏施工;

10)路基段声屏障基础施工;

11)外场(主线、匝道,收费广场除外)预留预埋均由路面工程承包人实施,主要包括:外场设备基础、人手孔、中分带通信管道(硅芯管)、路侧及护坡道管道、构造物段的通信管箱、保护钢管等;

12)收费土建及预留预埋,主要包括:收费岛、岛上预埋基础及管道、收费广场中心线处的横穿管道、收费广场排水管道、路侧管道、路侧设备基础、人手孔、收费广场接地等;

13)中分带、土路肩、互通、服务区及收费站场区等绿化施工(不含路基标的边坡)。

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计划为:20243月至2024630日,共计约4个月。在此期间,承包人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完成“三场一部”建设,开展路面集料调查、面层配合比试验等工作。

施工工期计划为:202471日至2025630日,共计12个月,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41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累计主线长度2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其中至少应包含1个单标段中SMA(或Superpave)的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标段。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1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单标段中SMA(或Superpave)的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条件:

20191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日至202412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22610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22611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A6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电话:025-87715119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同批招标的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S-LYG21LS-LYG22标段与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面施工项目YL-YZ21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3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S-LYG21LS-LYG22标段先于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面施工项目YL-YZ21标段评标。如某单位在LS-LYG21LS-LYG22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YL-YZ21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中已有单位被推荐为LS-LYG21LS-LYG22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公司在YL-YZ21标段中均不再被推荐。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1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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