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宁都县黄鸡原种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云海18679059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宁都县黄鸡原种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黄鸡原种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会同乡陂头村、南田村。
2.2招标规模:本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
2.3计划工期:230日历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宁都县黄鸡原种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具体内容为生活配套、展览、研发房、孵化厂房、母鸡产蛋鸡舍等共计23个单体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室外配套、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1]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起至2023年09月0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4日09时30分前,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3年09月01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1)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2)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
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
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宁都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外县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宁都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投标保函格式见附件)。
8.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5按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须进行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建造师,安全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7704820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御景江山
联系人:徐云海
电话:18679059991
监督单位:宁都县农业局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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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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