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8559项目名称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313号5号楼1-3层建设单位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迁改扩建前,总投资8200万元,总占地面积7491.6m2,总建筑面积23877.6m2。主要从事RJ45连接器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RJ45连接器1500万个/年。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东莞立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迁改扩建,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313号5号楼1-3层(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4°11'20.725",北纬22°50'37.021"),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本次迁改扩建增加投资额300万元;(2)新增Type-C板端、Type-c线端、车削类连接器、天线、扬声器的加工生产,详见表2-1;(3)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详见表2-6。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总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18000m2。主要从事RJ45连接器、Type-C板端、Type-c线端、车削类连接器、天线、扬声器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RJ45连接器9600万个/年、Type-C板端1.2亿个/年、Type-c线端2.4亿个/年、车削类连接器3000万个/年、天线30万个/年、扬声器70万个/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有机废气:项目注塑工序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点胶、固化、超声波碳氢清洗、烘烤、酒精擦拭、焊锡工序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项目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项目打磨、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项目打磨、破碎、喷砂、装配、镭雕、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综上,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超声波清洗设备媒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更换,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综上,本项目对东江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投产后项目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及整个厂区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公示时间2023-12-0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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