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50023051900170001
预算金额17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建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媛媛181969128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密市宏通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宏通商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6505002305190017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宏通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宏通商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3051900170001)已由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89.8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宏通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商业楼:建筑面积3899.73㎡,地下1层,地上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3.81m,跨度15.6m;消防管网252米;给水管网43米;排水管网100米供热管网2x50米;钢结构大门1座;花岗岩铺装地面约2408.64㎡;铁艺围栏:长度128.13m,高度2.8m;沥青道路:面积4203.5㎡;沥青停车位118个:园林绿化面积1820.73㎡,各类乔木66株,各类灌木79株,各类绿篱838.2㎡,各类花卉648㎡,园林绿化管道872m,绿化阀门井20座,换热站外立面改造1座,新建廊道1座,新建汽车充电桩等其他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305190017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宏通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宏通商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商业楼:建筑面积3899.73㎡,地下1层,地上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3.81m,跨度15.6m;消防管网252米;给水管网43米;排水管网100米供热管网2x50米;钢结构大门1座;花岗岩铺装地面约2408.64㎡;铁艺围栏:长度128.13m,高度2.8m;沥青道路:面积4203.5㎡;沥青停车位118个:园林绿化面积1820.73㎡,各类乔木66株,各类灌木79株,各类绿篱838.2㎡,各类花卉648㎡,园林绿化管道872m,绿化阀门井20座,换热站外立面改造1座,新建廊道1座,新建汽车充电桩等其他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须具备(综合类资质)或者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要求:工程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具备)。(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得少于一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得少于一项。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建筑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工程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1名,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5)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信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6)其他要求:①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3日到 2023年07月1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或邮件形式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3304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的保费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支付费用,其他账户支付无效。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未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上传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审查原件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参与开标解密。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封装提供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标书用于定标,为了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哈密版)”直接打印生成。
7.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宏通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建国北路胜利小区203号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人民公园后门9号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张建康 联 系 人:郭媛媛
电 话:15709020902 电 话:181969128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08823712@qq.com

 
2023年07月0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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