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4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拟对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项目

合同金额(元):2476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京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调整项目内容
原合同第一条第2款“项目内容”的约定“甲方后勤管理服务”修改为“甲方的后勤管理服务及对外开放停车场合作运营管理服务”。
二、调整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原合同第一条第4点“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总价 2388000 元(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修改为“合同总价为2476000元(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陆仠元整)”。
2、原合同第五条第2点的约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2个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199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修改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2个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三、调整本项目服务范围
原合同第二条“服务范围”的约定增加第5点“5、负责甲方将对外开放停车场运营管理”。
四、调整本项目需求岗位人数
原合同第三条第二点约定“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需要岗位人员为40名”现修改为“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需要岗位人员42名”,即增加对外开放停车场运营管理保安员2名。
五、调整本项目管理职责范围及要求
原合同第三条第四点“管理职责范围及要求”约定增加以下第13点内容:
13、对外开放停车场运营管理:
A、主动、正确、及时指挥车辆进出,保持通道畅通。
B、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不擅离职守。
C、对进出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进出、停放。
D、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
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从容应对。
E、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立
即呈报当班班长处理。
F、对进出送货车辆进行货物检查,防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进入停
车场停放。
G、熟悉掌握停车场区域车位空置、车辆出场等情况。
H、对驶离车场的临时车辆进行监督,及时提醒顾客先缴费,后出场。
I、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扣除税费及手续费后,由学校按月度开具非税缴费单据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将收入上缴至财政非税账户。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调整项目内容
原合同第一条第2款“项目内容”的约定“甲方后勤管理服务”修改为“甲方的后勤管理服务及对外开放停车场合作运营管理服务”。
二、调整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原合同第一条第4点“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总价 2388000 元(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修改为“合同总价为2476000元(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陆仠元整)”。
2、原合同第五条第2点的约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2个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199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修改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2个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三、调整本项目服务范围
原合同第二条“服务范围”的约定增加第5点“5、负责甲方将对外开放停车场运营管理”。
四、调整本项目需求岗位人数
原合同第三条第二点约定“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需要岗位人员为40名”现修改为“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需要岗位人员42名”,即增加对外开放停车场运营管理保安员2名。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岭一路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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