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60200892
预算金额975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0602008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开福区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602008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普通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手驱动前轮,前轮配置金属手推圈,后轮配置高强度金属后轮叉; 3、车架材质钢管,管直径:≥25mm、壁厚:≥1.5mm,表面氧化处理,可折叠;载荷量: ≥100kg,净重量: ≤13kg; 4、座宽:460mm±10mm,软座, 材质高强度、透气性好,中间夹层为大于300d的帆布,座面平整,不应有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5、轮椅配有独立的透气、防滑海绵坐垫,厚度≥60mm; 6、固定式扶手; 7、固定式脚踏,高度可调,配有小腿带; 8、后轮为直径600mm(24寸)充气轮胎,轮辐钢质,采用13#的36根辐条;前轮为直径200mm(8寸)高品质PU实心轮胎; 9、驻车装置制动后不能高于座面; 10、可提供硬座、软座两种,座宽提供不同尺寸,以便适配; 11、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2、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3、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96 32640
2 高靠背轮椅(带便盆)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手驱动后轮,高靠背,后轮配置金属手推圈,前轮配置高强度铝合金前轮叉; 3、车架由铝合金管焊接组合成型,管直径:≥22mm、壁厚:≥1.2mm,表面氧化处理,可折叠,载荷量: ≥100kg,净重量: ≤30kg; 4、座宽:460mm±10mm,软座,材质高强度、透气性好,中间夹层为大于300d的帆布,座面平整,不应有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5、靠背后倾角度90°~180°,角度调节位置应固定可靠,配机械滑杆无级别调节,配置弧形软质地头枕; 6、轮椅配有独立的透气、防滑海绵坐垫,厚度≥60mm; 7、扶手可旋后或可速拆装并易于操作,带便盆; 8、脚踏支架长度可调,抬高的角度可与座面达180°,并有重力自锁装置,腿托为软质PU材料; 9、驻车装置制动后不能高于座面; 10、前轮为直径200mm*50mm(8寸)高品质PU实心轮胎;后轮为直径600mm(24寸)充气轮胎,轮辐钢质,采用13#的36根辐条; 11、可提供不同尺寸座宽,以便适配; 12、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3、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4、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3 9750
3 功能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前轮配置高强度金属前叉,坚固耐用,手驱动后轮; 3、车架材质高强度铝合金,管直径:≥25mm、壁厚:≥1.5mm,表面氧化处理,可折叠;载荷量: ≥100kg,净重量: ≤13kg; 4、座宽:460mm±10mm,软座, 材质高强度、透气性好,中间夹层为大于300d的帆布,座面平整,不应有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5.轮椅配有独立的透气、防滑海绵座垫,厚度:≥62mm; 6.扶手高度可调、可旋后或可速拆装并易于操作; 7.脚踏支架可旋转、可拆装并易于操作,高度可调,配有小腿带; 8.前轮为直径200mm(8英寸)高品质PU实心轮胎;后轮为直径600mm(24英寸)充气轮胎,轮辐钢质,采用13#的36根辐条; 9.驻车装置制动后不能高于座面; 10.可提供硬座、软座两种,座宽提供不同尺寸,以便适配; 11.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2.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3.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2 7320
4 座便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24434-2009《座便椅(凳)》国家标准; 2、铝合金材质,管直径:≥22mm、壁厚:≥1.2mm,表面阳极氧化;载荷量: ≥100kg,净重量: ≤17.5kg; 3、肘节式刹车快捷方便、安全; 4、脚踏板采用偏心装置锁紧,方便进行高度调节; 5、加厚海绵软座垫采用人造皮革料,面开U形开口厕孔,配有大容量PVC光面方厕桶,具有防水、容易清洁功能,桶托与方厕桶配合顺畅,方便使用者灵活安装和抽出厕桶; 6、耐磨8寸PVC万向前轮;24寸实心胎后轮;具有免充气,耐磨系数高的特性; 7、可提供不同尺寸座宽,以便适配; 8、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9、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4 1880
5 电动轮椅 电动轮椅车(道路型) 1、产品应符合GB3565-2005、GB9706.1-2007等国家标准; 2、针对本次招标,国家标准GB3565-2005、GB9706.1-2007《电动轮椅车》中型号、代号、类型及其它不确定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车架采用高强度A3钢焊接而成,纳米干镀技术进行表面喷涂处理,颜色鲜艳、防撞击、防生锈能力强,喷涂表面无重金属、无有毒物质等优点。属于安全、耐用、健康、环保产品; 2)、背靠垫选用高密度优质阻燃牛津布料。设计角度完全按照人体腰部生理弯曲度设计,使使用者坐、驾使用舒适; 3)、采用8寸加厚耐磨前轮与20寸加厚耐磨pu后轮组合,具有转向灵活,轮胎耐磨耐用和减震性能好等优点; 4)、简易折叠车架、可折靠背把手管,可拍拆卸脚踏总成。体积少,重量轻,方便携带出行; 5)、采用双模离合开关,驱动轮离合器毂使用方便,驾使员不用下地便可操作后轮使其与电机分离,实现手动行走; 6)、智能型控制器,控制精准,质量可靠,启、停平缓等。并且能左、右扶手互换;控制器时速为:1~6公里/小时可调节,电量与速度显示功能,可任意360度转向,故障报警等功能。适合不同习惯的使用者使用; 7)、电机采用200W大功率,低能耗电机。配上24伏20安时铅酸电池。一次性充满电约需时8小时。满电行驶20公里(水平面路)。具有功率大,续航长,爬坡能力强等优点。能轻松爬上坡度:6~8度,具有半坡驻停不溜后等优点; 8)、性能参数: 电机参数: 200W*2;电池参数: 12V*2,20AH铅酸电池 爬坡度:6~8度 ;可翻越障碍物:≤40mm 速度:1~6 km/h 行程(一次性充满电状态下在水平面路上行驶):20km 3、除满足以上条件规定外,请按相应企业标准执行; 4、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5、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6 37600
6 护理型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应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车架选用航钛高强度特种铝型材焊接而成,具有强度高、重量轻的特性.表面经喷漆处理后具有不掉色,抗老化、不生锈的功能; 3.靠背角度完全按人体腰部生理弯曲度来设计,为人体提供最佳支撑; 4.脚踏板采用偏心装置锁紧,方便进行高度调节; 5.后把手带有连刹车功能,能更好地让看护者随意刹车或推动轮椅即安全又便捷; 6.背靠安装可折式后把手、可拆脚托可折叠式车架,方便携带出行,且能节省占用空间位置; 7.坐靠垫采用阻燃牛津布料,并且内套加帆布进行加牢加固,不仅淡雅美观 、且耐用、透气,让使用者倍感舒适、安心; 8.前置耐磨6寸PVC万向前轮,后置12寸PU后轮;具有耐磨不用充气且减震性能卓越的特性; 9.除满足以上条件规定外,请按相应企业标准执行; 10.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1.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2.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9 3960
7 坐姿椅 助残器具 1、产品适合7岁以下儿童使用; 2、辅助架为钢结构,表面喷漆处理; 3、座宽300-380mm,背深(不含枕头)330-380mm,座高460-540mm; 4、脚踏板高度调节距离:200-350mm,桌面高度调节距离:720-900mm; 5、配有可拆卸式餐板; 6、产品有足够的稳定度,零件不易脱落,人体可触及部位无毛刺、刃口或尖角,连接部分突出处有防刮处理; 7、坐垫、靠垫、枕头、护板均需采用一次成型高密度海绵,外用皮革或阻燃布包围; 8、有拆装文字说明或图解; 9、漆面无堆漆、起泡、皱纹、泛白及影响美观的补漆、擦毛和流痕; 10、木制件结合牢固,加工表面无明显崩茬和刀痕,无虫眼、节疤、裂纹和明显的色差; 11、皮革软包面料色泽一致无伤残、污迹,易于清洁不渗水,填充物充盈饱满无破损,边缘整齐,缝边牢固; 12、额定承载:≥60kg; 13、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4、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5、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3 1830
8 普通儿童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针对本次招标,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型号、代号、类型及其他不确定的,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1)外形尺寸: 110cm*53cm*90cm,±3cm; 2)座位宽:32-39cm;座位深度:24-34cm,座位离地面高度:52cm;靠背高度:42cm; 3)车架采用高强度铝型材焊接而成,铝材管径≥25㎜、壁厚≥2.5㎜,具有强度高;重量轻的特性; 4)可拆卸扶手及长拆脚,方便使用者从侧面上下轮椅; 5)肘节式刹车快捷方便、安全; 6)脚踏板采用偏心装置锁紧,方便进行高度调节; 7)枕头可调节高低,靠背及座位角度可随意调节,座位可调0-42度、靠背可调0-170度; 8)加装辅助轮安全装置,防止轮椅在上坡过程中倾翻; 9)可折叠式车架方便携带出行,且能节省占用空间位置; 10)靠垫两侧设计有固身垫,让用户使用时更舒适、安全; 11)车型配有可调式安全带,座垫前置护档垫,可防止从轮椅上滑落; 12)座靠垫采用阻燃加厚海棉网格布料,并且内装≥5cm厚度的三合板加固,安全、透气; 13)前置为6寸PU万向前轮;后置为16寸PU后轮;具有耐磨且减震特性; 14)轮椅座位架由可控气弹簧支撑,通过开关控制气弹簧长度可调节座位架角度,座椅座垫与地面后倾角度调节范围 0°~30°; 15)座椅采用儿童安全座椅,座椅支架的材料为无毒、无污染塑料,无过敏成分,安全、强度高、质量轻;表面由高级透气布料包裹; 16)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7)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8)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3 2820
9 脑瘫儿童轮椅 助残器具 1、产品应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2、他人驱动轮椅; 3、车架材质为高强度铝合金,管直径:≥25mm,壁厚:≥1.5mm,表面烤漆片处理; 4、具有适合脑瘫儿童使用的姿势保持装置,提供头部和侧向支撑的头枕,角度360度可调,躯干侧支撑装置,背心式安全带,可调式骨盆带,控制髋关节内收的分腿垫; 5、靠背角度可调节,内置张力带,可调整张力; 6、轮椅椅身整体可倾斜,具有减压、防滑效果; 7、脚踏可拆卸; 8、扶手可掀起,且高度可调整,带桌板,且桌板角度可微调; 9、配有厚度为40-50mm的海绵坐垫; 10、驻车抽动后,装置低于座面;尺寸(mm):座高460-480,座深300-330,座宽300-330; 11、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2、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3、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3 1830
10 儿童站立架 助残器具 1、产品适合7岁以下儿童使用; 2、直立式或前倾式站立架,桌面高度应可调整。椅架为钢结构,喷漆。四脚配有四个万向脚轮,并带有自锁功能。护胸、护腹、护腿设计合理、可调节; 3、裆深可调节,胸垫宽度可调节,腿垫高度可调节; 4、配有餐桌,可自由调节倾斜角度; 5、产品有足够的稳定度,零件不易脱落,人体可触及部位无毛刺、刃口或尖角,连接部分突出处应有防刮处理; 6、金属表面加工无毛刺、锐角和机械损伤,焊接件光滑平整、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烧穿等。电镀件及涂层色泽均匀,无露底、起泡、流挂,无明显损伤烧伤等。所有可触及的管端有部件或管塞封住; 7、有拆装文字说明或图解; 8、木桌漆膜平滑、光亮、牢固,桌面无堆漆、起泡、皱纹、泛白及影响美观的补漆、擦毛和流痕; 9、木制品要求,木制件要求结合牢固,加工表面不得有明显崩茬和刀痕,无虫眼、节疤、裂纹和明显的色差; 10、皮革软包面料色泽一致无伤残、污迹,易于清洁不渗水,填充物充盈饱满无破损,边缘整齐,缝边牢固; 11、最大载荷:≥60kg; 12、净重量:≤25kg; 13、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14、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5、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 735
11 框式助行器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4728.1-2006《双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框式助行架》国家标准; 2、材质:铝合金,手握部分采用防滑材质,使用安全; 3、高度可调,具有6档高度调节。可折叠; 4、底部配有4个防滑橡胶底托,增加与地面摩擦力,使用安全; 5、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6、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 100
12 框式两轮助行器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4728.1-2006《双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框式助行架》国家标准; 2、材质:铝合金,手握部分采用防滑材质,使用安全; 3、高度可调,具有6档高度调节。可折叠; 4、底部后端配有2个防滑橡胶底托,增加与地面摩擦力,使用安全;前端配有两个万向轮,便于推动。 9 927
13 阶梯式助行器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4728.1-2006《双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框式助行架》国家标准; 2、材质:铝合金,手握部分采用防滑材质,使用安全; 3、高度可调,具有6档高度调节。可折叠; 4、底部配有4个防滑橡胶底托,增加与地面摩擦力,使用安全; 5、助行器包含助起扶手和支撑扶手,可辅助起身和站立; 6、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7、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 113
14 铝合金腋拐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9545.2-2009《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腋拐》国家标准; 2、材质铝合金; 3、尺寸(mm):1330≤高度≤880,高度可调; 4、支脚垫材质为有弹性、耐磨、表面摩擦系数较高的防滑橡胶材料,直径≥35mm; 5、焊接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焊瘤、凹坑、漏焊、裂纹、烧穿等缺陷; 6、配备2个备用防滑支脚垫; 7、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8、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9、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9 540
15 不锈钢腋拐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 19545.2-2009《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腋拐》国家标准; 2、材质不锈钢; 3、尺寸(mm): 1330≤高度≤880,高度可调; 4、支脚垫材质为有弹性、耐磨、表面摩擦系数较高的防滑橡胶材料,直径≥35mm; 5、焊接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焊瘤、凹坑、漏焊、裂纹、烧穿等缺陷; 6、配备2个备用防滑支脚垫; 7、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8、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 9、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8 480
16 肘拐 助残器具 1、材质铝合金,杖高:124cm~144cm; 2、肘托内侧深度>4cm;手柄宽/cm:2.5~5;支脚垫底部直径≥3.5cm; 3、调节分7档,每档高度可调节3cm; 4、辅助人体支撑体重、保持平衡和辅助行走的工具,高度可调节; 5、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6、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2 70
17 三脚手杖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19545.4-2008《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4部分:三角或多角手杖》国家标准; 2、主架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氧化处理,支脚为钢管材质,表面电镀处理; 3、手柄为高强度的工程塑料制品; 4、高度可调节; 5、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6、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2 80
18 四脚手杖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19545.4-2008《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4部分:三角或多角手杖》国家标准; 2、主架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氧化处理,支脚为钢管材质,表面电镀处理; 3、手柄为高强度的工程塑料制品; 4、多档调节,采用钢制螺母锁紧; 5、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6、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24 960
19 凳拐 助残器具 1、产品符合GB/T19545.4-2008《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4部分:三角或多角手杖》国家标准; 2、主架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氧化处理,支脚为钢管材质,表面电镀处理; 3、手柄为高强度的工程塑料制品; 4、多档调节,采用钢制螺母锁紧; 5、可折叠,配有防滑凳面,可随时坐起; 6、附产品彩页于投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7、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11 440
20 护理床 助残器具 1、床头,床体采用钢管静电喷塑; 2、床体配有铝合金折叠式护栏,结实耐用; 3、手摇三折式,可根据需要变换残疾人的背部、腿部、体位,具有起背,曲腿功能,床垫 桌板 栏杆 和点滴架 都配套; 4、规格:1860mm*875mm*550mm±10mm; 5、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项目中标企业所发产品需在产品显著位置及外包装标明“( 年度)开福区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标识; 3 3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232347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20年开福区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金额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普通轮椅

泰康

SYIV100-17A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340.00

96

32640.00

2

高靠背轮椅(带便盆)

泰康

SYIV100-25G2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750.00

13

9750.00

3

功能轮椅

泰康

SYIV130-46A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610.00

12

7320.00

4

座便轮椅

泰康

4633C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470.00

4

1880.00

5

电动轮椅

泰康

DYW-459-46A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350.00

16

37600.00

6

护理型轮椅

泰康

SYIV100-32A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440.00

9

3960.00

7

坐姿椅

康利

KC-JZY

烟台康利康复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小型

610.00

3

1830.00

8

普通儿童轮椅

泰康

3628D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940.00

3

2820.00

9

脑瘫儿童轮椅

泰康

SYIV75-28B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610.00

3

1830.00

10

儿童站立架

康利

KC-ZLJ-3

烟台康利康复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小型

735.00

1

735.00

11

框式助行器

泰康

5620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00.00

1

100.00

12

框式两轮助行器

泰康

5620A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03.00

9

927.00

13

阶梯式助行器

泰康

5620D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13.00

1

113.00

14

铝合金腋拐

泰康

TC304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60.00

9

540.00

15

不锈钢腋拐

泰康

TC303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60.00

8

480.00

16

肘拐

泰康

TC34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35.00

2

70.00

17

三脚手杖

泰康

TC324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40.00

2

80.00

18

四脚手杖

泰康

TC323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40.00

24

960.00

19

凳拐

泰康

TC04-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40.00

11

440.00

20

护理床

泰康

TH02A-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000.00

3

3000.00

21

床护栏杆及扶手

泰康

TH02A-H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15.00

7

1505.00

22

床用桌

泰康

TC610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20.00

4

880.00

23

多功能床靠架

泰康

TC810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10.00

5

550.00

24

体位垫

泰康

TC81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00.00

3

600.00

25

防褥疮床垫

康鸿

AI波动型

沧州康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微型

600.00

13

7800.00

26

防褥疮坐垫

泰康

TC521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00.00

9

1800.00

27

淋浴椅

泰康

5802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40.00

50

7000.00

28

坐便椅

泰康

5722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145.00

55

7975.00

29

防滑浴垫

泰康

TC106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50.00

21

1050.00

30

进食类辅具套装

爱奉者

/

广州爱奉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微型

300.00

4

1200.00

31

衣着类辅具套装

爱奉者

/

广州爱奉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微型

360.00

2

720.00

32

洗漱类辅具套装

爱奉者

/

广州爱奉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微型

300.00

5

1500.00

33

移乘板

泰康

TC710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小型

200.00

2

400.00

34

语音闪光开水壶

福祉康

FZK-9015-20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260.00

26

6760.00

35

语音带盲文电磁炉

福祉康

JF-22A1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300.00

17

5100.00

36

语音带盲文电饭煲

福祉康

CFXB50-A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310.00

36

11160.00

37

语音带盲文电压力锅

福祉康

FZK-G6L08A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310.00

44

13640.00

38

语音闪光门铃

福祉康

FZK-ZL-2233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113.00

14

1582.00

39

手持电子助视器

瑞杰珑

EM-RV4VL

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600.00

15

9000.00

40

台式电子助视器

瑞杰珑

PM-HDMR

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5000.00

5

25000.00

41

盲人听书机

福祉康

FZK-TSJ01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300.00

5

1500.00

42

盲杖

福祉康

FZK-PPMZ02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30.00

42

1260.00

43

盲人专用手机

华驰

BLY-DP-2-2

杭州华驰科技有限公司

微型

740.00

22

16280.00

44

盲人生活套装

福祉康

/

江西福祉实业有限公司

微型

220.00

1

220.00

45

盲表

瑞杰珑

REJOIN-2563

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80.00

3

240.00

46

语音读屏软件

布莱叶

BLY-DP-2-1

杭州华驰科技有限公司

微型

550.00

1

550.00

包合计

/

/

/

/

/

/

232347.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232347.00大写:贰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30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指定地点(含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0729.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617.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余款5%在所有产品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新城支行(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28048192843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验收时由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货物逐一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4.凡验收不达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区政府大院第二办公楼北108 地址: 天津市县静海县杨成庄乡北洋工业园
法定代理人: 易献明 法定代理人: 刘承新
委托代理人: 金女士 委托代理人: 于树海
电话: 0731-85535855 电话: 022-68673117
传真: 0731-85535855 传真: 022-68673103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4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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