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聚酰胺固化剂( ARADUR 115-3 或 YD-8115A 或 BS805 ) 采购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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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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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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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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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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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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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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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酰胺固化剂( ARADUR 115-3 或 YD-8115A 或 BS805 )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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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数量 10 吨
2、 生产厂家 1 : HUNTSMAN 型号: ARADUR 115-3
生产厂家 2 :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 YD-8115A
生产厂家 3 :江西百盛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型号: BS805 。
3 、具体要求:
( 1 )产品包装:含包装,厂家原包装。 190kg/ 桶。
( 2 )产品运输:卖方送货至买方仓库。卖方承担运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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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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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资质要求:
A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B 、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 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D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 、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 / 评审时的依据。
G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 、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3 )业绩要求:
【货物类:
A 、供应商在近 3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原材料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 1 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B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 1 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C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 4 )代理商、贸易商要求
A 、成立满三年(公开方式除外);
B 、原则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寻源文件中设置“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 ;
C 、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 80% ;
D 、自有社保人数≥ 5 人 ,履行社会责任 ,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E 、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F 、 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G 、代理商应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果。
( 5 )生产商要求:
生产商提供如: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等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 50% 及以上。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产生产的证明文件。④统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生产商需提供: ①生产工艺流程;②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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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7 月 4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次有参标意向的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厂家名称、品牌、型号。如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要求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有一项不相符,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所供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中任一项不一致的应答人,按响应时间先后顺序由常州院选择 1-2 家(最多 2 家)要求响应人提供样品至常州院,由常州院出具检测或试验结果,因涂料性能验证周期较长,如在需求响应时间内尚未完成检测或试验,当期需求可不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在正式结果合格后,将在下一次相同产品采购时邀请应答人参与寻源。若不提供样品,默认放弃参与竞价;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则资格评审不满足要求,在正式发布寻源时不会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3 年 0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