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安庆市龙眠山路新河桥改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aq-2022-1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桂欢0556-59911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庆市龙眠山路新河桥改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1212174104
原文链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CG-AQ-2022-1034

项目名称

安庆市龙眠山路新河桥改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人名称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5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桂欢

监督人员

朱金国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环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4.5‰

服务期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项目负责人

李鑫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913400007585154117JC-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1201060312)

业绩

1、包河区2019年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4标段)第三方检测;

2、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学生宿舍检测;

3、环巢湖三期十五里河流域治理工程-蜀山区天鹅湾小区海绵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检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

投标报价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4‰

服务期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项目负责人

吴永平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12340800485617526EJC-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1201280645)

业绩

1、安庆临港产业基地片区开发 PPP项目

2、宿松县东北新城市政道路

3、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庆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3‰

服务期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项目负责人

崔金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91340800396124973X)、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1201280691)

业绩

1、池州市主城区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 EPC 总承包项目

2、贵池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东湖小区、恒泰家和园等小区竣工验收检测

3、安庆市腈北路路基处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限 联系电话:0556-5991157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599115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991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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