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7-1-2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邓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1-2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委于2022年1月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文件,指出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快速演进、金融支付手段更新迭代,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管理能力现代化和国资监管数字化的新要求。对中央企业提出了要在2023年年底前建设完成集团司库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集团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具体要求。此种形势下,开展司库平台建设,加强金融资源统筹高效利用,对于集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顺利实现“三六六”发展战略与“3855”发展目标,建成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牵头组织建设了集团资金监控展示系统,部分实现了集团司库“可视”管理要求;安排支持财务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建设,香港财资公司开展境外资金管理平台建设,有效填补了集团公司在票据与境外资金方面的管理空白;支持财务公司开展资金收支预测系统建设,为集团资金由“月预算”管理转向“日调度”管理做出先手安排。上述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集团资金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23年6月,国资委对集团公司进行的司库中期验收中,对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给予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集团在资金管理工作上仍有改进和优化空间。一是缺乏资金管理的统一平台,无法实现对涉及资金管理的各业务系统模块进行统筹。二是部分关键资金管理要素的管控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完善。三是部分业务系统还需进行完善优化。四是部分基本功能模块缺失。五是各子系统存在数据壁垒,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总体看,按照国资委要求,以集团司库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集团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尤其是建设集团司库平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对集团资金管理各系统的统筹,稳步提高集团资金管理自动化、规范化水平,提升资金管理实施效率,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目标:详细的项目目标和业务范围,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项目范围:集团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组织范围确定为集团公司总部及所有下属企业。
业务范围:集团司库平台建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主平台建设、功能模块建设及系统集成建设三部分内容。涉及新建司库主平台与账户管理、资金预算、保函、往来款项、客商、风险管理与战略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实现与财务公司资金账户监控系统、资金收支管控系统、票据信息管理系统、资金结算系统、香港财资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系统、资本公司金融资源管理系统、集团公司SAP、用友NC、统一智慧能源平台、iHN+、数字化财务等系统的集成。能够实现对账户、结算、预算、融资担保、票据等核心资金业务的集中管理,实现对金融、往来款项、客商等其他各项子系统业务开展的有效监控,并完成对各子系统业务风险预警的多维度监测分析与全流程回溯审查,为全集团决策经营提供初步智能化战略分析支撑。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
2.4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质保期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3项500万元以上集团总部级司库平台建设项目业绩,且建设的司库平台具有账户管理、资金预算管理、结算管理、风险管控、决策支持等功能并符合国资委的标准化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座西区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10-630808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5
电子邮件:p_do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1-2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委于2022年1月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文件,指出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快速演进、金融支付手段更新迭代,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管理能力现代化和国资监管数字化的新要求。对中央企业提出了要在2023年年底前建设完成集团司库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集团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具体要求。此种形势下,开展司库平台建设,加强金融资源统筹高效利用,对于集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顺利实现“三六六”发展战略与“3855”发展目标,建成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牵头组织建设了集团资金监控展示系统,部分实现了集团司库“可视”管理要求;安排支持财务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建设,香港财资公司开展境外资金管理平台建设,有效填补了集团公司在票据与境外资金方面的管理空白;支持财务公司开展资金收支预测系统建设,为集团资金由“月预算”管理转向“日调度”管理做出先手安排。上述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集团资金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23年6月,国资委对集团公司进行的司库中期验收中,对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给予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集团在资金管理工作上仍有改进和优化空间。一是缺乏资金管理的统一平台,无法实现对涉及资金管理的各业务系统模块进行统筹。二是部分关键资金管理要素的管控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完善。三是部分业务系统还需进行完善优化。四是部分基本功能模块缺失。五是各子系统存在数据壁垒,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总体看,按照国资委要求,以集团司库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集团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尤其是建设集团司库平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对集团资金管理各系统的统筹,稳步提高集团资金管理自动化、规范化水平,提升资金管理实施效率,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目标:详细的项目目标和业务范围,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项目范围:集团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组织范围确定为集团公司总部及所有下属企业。
业务范围:集团司库平台建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主平台建设、功能模块建设及系统集成建设三部分内容。涉及新建司库主平台与账户管理、资金预算、保函、往来款项、客商、风险管理与战略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实现与财务公司资金账户监控系统、资金收支管控系统、票据信息管理系统、资金结算系统、香港财资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系统、资本公司金融资源管理系统、集团公司SAP、用友NC、统一智慧能源平台、iHN+、数字化财务等系统的集成。能够实现对账户、结算、预算、融资担保、票据等核心资金业务的集中管理,实现对金融、往来款项、客商等其他各项子系统业务开展的有效监控,并完成对各子系统业务风险预警的多维度监测分析与全流程回溯审查,为全集团决策经营提供初步智能化战略分析支撑。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
2.4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质保期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3项500万元以上集团总部级司库平台建设项目业绩,且建设的司库平台具有账户管理、资金预算管理、结算管理、风险管控、决策支持等功能并符合国资委的标准化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司库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座西区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10-630808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5
电子邮件:p_do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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