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总长度为1.623km,设计共两条路,分别为纵一路及横二路,并在纵一路与G237线交叉口对现状G237线北侧进行拓宽,建设两座桥梁,分别为屿头溪1号桥及屿头溪2号桥,两条设计道路及G237线拓宽概况如下:纵一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侧起点与规划横一路交叉,向南延伸至现状国道G237线,路线全长0.807km,道路红线宽度3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共5处平面交叉,设置屿头溪1号中桥1座,全长为66m,排水管涵3处。横二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侧起点与规划国道G104线相交,向东延伸至规划横一路,路线全长0.816k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共6处平面交叉,设置屿头溪2号大桥1座,全长为126m,排水管涵1处。G237线道路呈东西走向,改造全长约为0.343km,考虑到G237远期改造条件尚未成熟及管线敷设等问题,本次仅对北侧进行渠化展宽,北侧共展宽1条右转进口道及右转出口道,并配合纵一路增设1处港湾式公交站台。为保证区域污水的排放,本次设计于横一路延伸向下建设污水管道,以便接入污水泵站,其中:新建DN400污水干管434m,2XDN300倒虹管85m,新建?1000污水检查井12座,倒虹井2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2724.1308万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2662178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50%)= 1331089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6000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7359330189,传真:/
联系人: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22396,13559002010,传真:/
联系人:郑开锋、尤小银、胡晓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3-282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