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052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丽024-89613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艺二校沈北分校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052
项目名称:文艺二校沈北分校物业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三、服务需求
一、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 付款方式:服务每月满足服务标准,校方检查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票,支付合同价款10%,支付至合同的价款的100%为止。
三、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所属行业请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四、 ★人员要求及岗位划分:共计9人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保洁班长(项目经理)
1人
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班长管理经验,政治背景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12个月/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2
校内保洁
3人
年龄 55周岁以下,限女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有相关工作经验。

12个月/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3
校内保洁
2人
年龄 55周岁以下,限女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有相关工作经验。

12个月/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4
校外保洁
1人
年龄62周岁以下,限男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有相关工作经验。

12个月/年,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5
杂修
1人
年龄62周岁以下,限男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基本设施设备使用及维修原理,有相关工作经验。

全年工作12个月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6
电工
1人
年龄 55周岁以下,限男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通晓电力相关知识,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全年工作12个月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

五、 ★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保洁服务工作范围
1.保洁工作范围:
(1)楼外区域:如绿化带、道路、操场、停车场、自行车棚等。
(2)楼内公共部分:卫生间、门窗玻璃、窗台、步行楼梯及扶手、大厅、走廊、门外台阶、雨搭、各种摆设、墙面等。
(3)负责大小会议室、各种功能教室、接待室等保洁工作。
(二)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室外保洁内容及要求
(1)校园内每日对所有绿化带、操场、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处进行两次卫生清扫,毎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保持全天经常巡视,保证校园内花、草、树木及时浇水。
(2)学校内所有垃圾清运由保洁公司负责。保洁员每天应对保洁区域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垃圾收集,运到学校垃圾房。由垃圾车运到沈阳市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3)冬季雪后及时清扫校内的积雪。
(4)校举行各种大型活动、会议、接待检查、参观及临时性任务时,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场所、场地的保洁工作。此外,活动期间保洁员必须听从学校的统一指挥、调动。
2.室内保洁内容及要求
(1)走廊、楼道、楼梯、卫生间、楼内公共区域等无污垢、无垃圾杂物;地面物品摆放整齐,摆设、指示牌等无灰尘。
(2)大小会议室、各种功能教室、图书馆无灰尘污垢、无垃圾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每天需对走廊、教室、专业教室、会议室等利用消毒制剂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体育馆卫生保洁工作及要求:
(1)走廊、楼道、楼梯、卫生间、楼内公共区域等无污垢、无垃圾杂物;地面物品摆放整齐,摆设、指示牌等无灰尘。
(2)每天早、晚篮球场各进行一次拖擦,每两周对篮球场进行一次防滑试剂喷涂。
(三)杂修工作职责及要求:
1、工作职责:
(1)负责房屋、门窗、桌椅等楼内外设施的日常维修。
(2)协助电工进行维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能熟练掌握各种日常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维修。
(2)能做到定期检查给排水设施设备并能进行简单维修。
(四)电工工作职责及要求:
1、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用电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修维护,冬季电采暖的维护维修。
(2)负责全校设备电源、照明电器的设置、接装。
2、工作要求:
(1)根据供用电管理法规及操作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负责供、变电设备的检修,做好供电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本人无法修理的, 报请学校批准外协解决。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 ★费用组成
1、物业员工均为全日制用工。
2、各种税金、福利、餐费、保险等费用均由物业公司负责。
3、保洁所需物料,工具费,如各种垃圾袋,洗手液,空气清新剂,教工水房大盘纸,水桶水盆,多功能保洁车、橡胶手套、拖布、扫帚等,保洁的用具、设施、耗材均由物业公司负责。
4、物业人员要统一服装上岗,服装款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5、因学校工作需要,如学校要求工作人员临时加班、节假日加班、迎检加班等,物业方须予以配合,并支付工作所需要费用(工资、餐费等)。
8、服务周期从履行合同之日起为一年。
七、 ★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内,必须保证驻派人员100%在岗率,且驻派人员在服务工程中如需更换,必须进行岗前培训。
2、物业公司须承诺:每一个月与采购单位进行一次交流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以达到服务学校的目的,开展物业服务工作;采购单位有权对物业服务工作中不称职的保洁班长,不符合物业服务要求的物业人员提出更换、调整,直至采购单位满意为止。
3、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物业人员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人数变化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物业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物业公司负责,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关系。
5、物业公司应承担由于物业人员过错给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相关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物业人员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工亡等一切事故,均有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关系。
6、物业人员无论在因公或非因公时,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事件(包括刑事案件)由物业公司会同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关系。
八、 验收标准及方法:每月进行卫生检查及杂修工检查,按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管理标准验收。
九、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服务响应速度在12小时内,24小时到达现场。
十、 报价方式:本项目以 金额 方式进行报价。(包含工资、相关社会统筹保险、税金、福利、餐饮、保险、服装款、工具物料、垃圾收集清运费用。)人员工资须符合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缴费基数须按沈阳市相关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3时45分至2024年03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沈北分校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聚农路31号
联系方式: 024-8986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27193554@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电  话: 024-896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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