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zb-【2023】-26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76-8890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KZB-【2023】-26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 地块宗地面积 2001.8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C 地块宗地面积 2000.55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25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 1 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 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未被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9)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 书、土地调查评估、不动产权登记代理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 务能力。
(10)投标单位须拥有省级以上国家保密主管单位颁发的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等资质证书,所有承办文件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终端办理、打印,不得在互联网流转,必须采取专 件报送方式。
(11)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1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测量、规划、土地管理任一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项 目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负责全过程的完善和沟通。
(1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企业人员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或社保证明。
(14)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在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某 单位的委托,对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某单位两宗土地确权技术咨询服务;
2.2 项目规模:A 地块宗地面积 2001.8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C 地块宗地 面积 2000.55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25 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文山州;
2.4 投资概算:90 万元;
2.5 服务周期:自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300 日历天内完成。
2.6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分析论证、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永久征地转批、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土地确 权全部必须工作,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7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
2.8 服务要求:成交投标人应当按质按时按量完成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分析论证、用地预审、
地质灾害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永久征地转批、不动产权 证办理等土地确权全部必须工作,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 1 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 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未被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3.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3.4 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 书、土地调查评估、不动产权登记代理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 务能力。
3.5 投标单位须拥有省级以上国家保密主管单位颁发的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等资质证书,所 有承办文件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终端办理、打印,不得在互联网流转,必须采取专件 报送方式。
3.6 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7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测量、规划、土地管理任一专业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项目 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负责全过程的完善和沟通。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企业人员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 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 A 栋 4 层)。
售价:0 元。
方式: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在报名领取 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 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报名: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 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 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资质证书;
(8)投标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证书;
(10)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 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的承诺书;
(1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 开标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金马国际 A 栋 4 层)。
7.投标保证金
7.1 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注: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 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18000.00 元。 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8000.00 元,降幅为:55.5%。 7.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 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 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必须一 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永丰支行
账 号:24070301040003649
联系电话:0876-8890993
7.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 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5 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后 5 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 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 理由:项目招标失败),由代理公司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 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15308765157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山市金马国际 A 栋 4 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76-8890993
3.监督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人:朱绍卿 联系方式:18087559561
联系人:彭康 联系方式:15580092408
附件:
投标报名函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并将按照招标公告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将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 声明; 资质证书;投标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证书等相关 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按要求顺序将文档送至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金马国际 A 栋 4 层 )招标 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函所投标项目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投标项目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5308765157
电子邮件:6023313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山市金马国际 A 栋 4 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76-8890993
电子邮件: 148015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