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中烟条与盒包装纸(烟标)-2024年至2026年-补充通知(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thxm11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条与盒包装纸(烟标)-2024年至2026年(招标编号: 2023-THXM114)项目,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4样品要求中1.4.2条款进行修改:

原条款

1.4.2投标人应按下表2要求提供以下投标样品作为评标样品,投标样品在条形码位置打印投标人公司名称(可打简称)或LOGO,其余位置不得有任何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

过程样要求(打样过程关键工序留样)规格:各关键工序均提交1套将所有过程样装订成册5张。

修改后条款

1.4.2投标人应按下表2要求提供以下投标样品作为评标样品(仅提供内销烟A版条与盒包装纸,含过程样品),投标样品在条形码位置打印投标人公司名称(可打简称)或LOGO,其余位置不得有任何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

过程样要求(打样过程关键工序留样)规格:各关键工序均提交1套将所有过程样装订成册

2、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号条款要求响应一览表第2条进行修改:

原条款

序号

招标文件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2

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总价时不能更改招标预计数量(数量须与招标文件中一致),该数量作为计算年度投标总价及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用。

我方在计算投标总价时未更改招标预计数量(数量与招标文件中一致),具体详见(三)详细报价表”。该数量作为计算年度投标总价及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用。

修改后条款

序号

招标文件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2

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总价时不能更改招标预计数量(数量须与招标文件中一致),该数量作为计算年度投标总价及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用。

我方在计算投标总价时未更改招标预计数量(数量与招标文件中一致),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该数量作为计算年度投标总价及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用。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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